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7月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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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7月03日 08:46:4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日报杭州7月2日讯 保监会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从昨天开始实施。记者从省内各家保险公司了解到,各公司正在抓紧调试新系统,由于不少车主都已在6月底前提早续保,新版交强险续保者寥寥。
目前最多打九折
据了解,在全国范围内施行的新版交强险费率浮动与车主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挂钩。《办法》规定,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发生了无责任交通事故的车主,都能够享受到下浮10%的费率优惠。连续两年无交通事故可下浮20%,连续三年及三年以上无交通事故能享受到的下浮优惠最大幅度为30%。
也就是说,交强险最终保险费在基础保险费1050元的基础上,最高上浮30%,可达1365元;最低下浮30%,为735元。车主投保交强险时,保险公司必须明确告知车主上年度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记录、对应的浮动比率及应交保费等信息。
“但事实上,没有出过交通事故的车主只能享受9折的优惠,也就是945元。”安邦保险浙江分公司车险部负责人谢翔之告诉记者,“享受费率下浮30%,要求投保前三个及三个以上年度未发生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而交强险去年7月1日才开始实施,到今年7月才满一年,无法达到这样的要求;而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按规定只可享受下浮10%。7月1日以后新投保交强险的,按基础保费1050元收取。”
众多车主提前续保
“这两天除了几名新购车客户买交强险,新版交强险续保还没开过张呢!”记者致电平安财险浙江省分公司承保部,得到如是回答。其工作人员称,一方面,去年7月交强险出台之前,很多车主都抢搭旧车险费率的末班车,造成今年6月底前的续保高峰;二是一些精明的车主事先从媒体了解到新版交强险浮动费率的有关信息,考虑到自己有“案底”在身,赶在7月1日费率浮动办法实施前已经提前续保,躲避费率上浮的“惩罚”。
太平洋、天安、大地等财险公司也是类似情况。安邦保险谢翔之说,由于浮动费率涉及多项数据的传输与对接,目前各保险公司都在忙于调试其业务系统。根据我省去年建立的车险联合信息平台,投保时保险公司可依此查询车主上一年度的交通事故情况。因此,部分车主以为换一家保险公司就能抹去自己的交通事故历史记录,这样的做法是行不通的。
各保险公司会不会为争夺客源自行降低交强险费率?谢翔之称,不排除业务员将自己的佣金让利给车主,但交强险是保险公司代管业务,各保险公司不会也无权自行打折。
曾有消息称,浙江可能成为交强险浮动费率“双挂钩”试点地区。即费率浮动不但与车主上一保单年度发生的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挂钩,还与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挂钩。对此传闻,谢翔之称保险公司对此并不知情。而记者求证于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有关部门正在拟订实施细则,是否“双挂钩”目前尚无法透露。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嵇哲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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