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猪场捉了5个“贪倌”一头种猪回扣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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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7月09日 08:50:4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07月09日讯
杭州余杭有个种猪场你晓不晓得?这个只有140人编制的单位,却曝出了一窝5个“贪猪倌”。
上周五,余杭区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一审判处杭州市种猪试验场场长卢某有期徒刑14年,财务科科长徐某和企管科副科长张某犯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5年。此前,该场副场长瞿某、供销部经理程某也因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和2年8个月。
场内职工说,他们是猪过拔毛,时刻都在揩种猪身上的油。
杭州市种猪试验场是杭州市农业局下属的国有企业,位于余杭区瓶窑镇大观山麓。
经查,场长卢某违反规定,不经招投标,就将占到饲料采购总量的70%玉米饲料采购业务交由自己的姐夫做,而采购量一年是1000万元。
他还利用职务便利,在猪舍改造、饲料仓库工程建设和饲料采购、猪疫苗采购等过程中,先后15次在单位门口、楼道内等公共场合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3200元。
上行下效,原本好赌的副场长瞿某在分管基建工作和兼任生产技术经理期间,33次收受相关业务单位负责人送的财物65300元,其中有10多次居然是在搓麻将时当着单位同事的面拿的。
该场销售经理程某在兽药、疫苗、饲料购买及货款结算过程中,受贿37000元。
去年6月,瞿某与程某一起向湖南新五丰股份公司湘潭分公司引进36头种猪过程中,共同收受该公司业务回扣10200元,其中瞿某实得5200元,程某实得5000元。两人从湖南回来的路上算了算,每头种猪回扣近300元!
他们的种种劣行还有许多,罄竹难书。对此,余杭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东分析认为,种猪试验场地点偏僻,同时国有企业权力监督缺乏有效机制,厂长、经理作为一把手,集经营、人、财、物大权于一身,凭一句话就能随意调动大笔企业资金,这些都是造成种猪场里出“贪倌”的重要因素。
来源:
杭州网-杭州日报
作者:
通讯员 范跃红 方红萍 热线记者 孙磊 报道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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