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5日
近年来,绍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整治和节能减排工作,大力实施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突出抓好重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全市节能减排和“两高”行业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基本情况
2006年,绍兴市实现生产总值1678亿元,年均增长14.1%,人均生产总值3.86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821家,实现工业增加值920亿元,增长14.4%,规模以上工业产值3868亿元(全部工业产值首次超过5000亿元),增长22.5%;规模以上销售收入3693亿元,增长22.4%;规模以上工业利税总额285.9亿元,增长17.1%,其中,利润183.3亿元,增长17.0%。
到2006年底,全市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煤的企业有281家,占全省的21.4%,据预测,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3%,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3.42%,万元产值能耗下降8.52%。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减排核算方法,全市共削减化学需氧量12166吨,削减率达3.34%;共削减二氧化硫14835吨,削减率2.61%。
绍兴市的高耗能行业主要集中在印染、热电、建材、化工和有色金属业等五大行业。2006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耗用标煤1055万吨,其中,印染业耗标煤318万吨,占30.2%;热电业耗标煤201万吨,占19%;建材业耗标煤132万吨,占12.5%;化工业耗标煤53万吨,占5.1%;有色金属业耗标煤12万吨,占1.1%,这五大行业约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耗能量的70%左右。
高污染行业主要为纺织印染、医药化工、水泥和热电行业,不存在电解铝行业。我市是纺织印染大市,现有重点印染企业136家,其中市区和绍兴县约占80%,一定规模化工企业150家,主要集中在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滨海工业区,水泥生产企业31家,主要集中在诸暨等县市,热电企业26家,主要集中在绍兴县。
二、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以来所做的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专题作出部署。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清理高耗能高污染“两高”行业的工作,将其提升到增强企业竞争力、改善投资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加以推进和实施。今年初就专题召开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市政府已与各县(市、区)政府都签订了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今年5月31日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两高”行业专项大检查的通知以来,我市即成立了由张市长任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6月4日,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汇报,并审议了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6月6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的意见。6月7日,市政府又专题召开全市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现场会,全市350多家重点用能、污染企业负责人全部请来参加会议,现场参观学习先进企业节能减排经验。会后,我们要求各县(市、区)政府都要与重点用能、排污企业签订节能减排责任书。到目前,各级已与95%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污染企业签订了责任书。通过近年来的宣传、发动、引导和组织,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尤其是广大企业的节能减排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氛围日益浓厚,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明确节能减排目标,加大奖惩力度。今年我市提出,节能减排工作的目标是,万元GDP综合能耗比去年降低4%,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降低5%,化学需氧量降低3.5%,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3.6%。并且提出,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这两个指标是约束性硬指标,签订责任书就是签订了军令状,尽管任务艰巨,但都必须坚定不移地完成。为此,最近我们还在抓紧制订《关于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对推进节能减排、治理高耗能高污染的“两高”企业方面,拟出台以下奖惩措施:一是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对企业主动新上节能技术、节能项目、推广清洁生产等,进行扶持奖励。如对企业投资20万元以上的节能、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可按设备投资额的20%以内给予扶持。二是对重点耗能企业、污染源企业实行年度考核,凡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的,取消本年度对企业的各项奖励扶持等政策待遇,实行“一票否决制”,连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也要取消,且还要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企业经营者要公开向全市人民作出承诺。在经济措施上,打算从今年起,对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考核目标的企业,还要按标煤折算成电量分档收取超能耗资金,专项用于企业节能工作;对超过排污许可证核定的排放总量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
3.落实调控政策,强化产业引导。政策是产业调控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出台正面引导鼓励类政策,下属各县(市、区)也相继设立了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如上虞市、绍兴县、诸暨市、已分别设立600万元、500万元和300万元。去年市财政对完成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治理的企业奖励300多万元。二是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近年来,我市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和具体实施办法,对高耗能企业进行认真甄别和分类,按照规定范围、加价标准和时间,对高耗能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三是严肃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到目前为止,我市还没有自行出台过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的措施,未自行批准过对高耗能企业实施大用户直购电有关政策。对7家水泥行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企业所得税、25家建材行业、3家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发电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经检查,都符合国家优惠政策有关规定,没有自行出台过各种优惠政策。从去年9月6日后,我市已对新上工业项目用地一律通过招拍挂公开出让,起拍价不抵于19.2万元的最低限价,出让金按规定缴纳,政策上不予以优惠和减免或其他形式返还。
4.多方设计载体,扎实推进清理工作。一是建立了全市GDP能耗指标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全市GDP能耗指标和全市环境质量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是组织开展各类节能减排竞赛活动,特别是重点用电企业节电竞赛、印染行业等重点耗水企业节水减污竞赛、热电企业节能降耗竞赛、水泥行业节能降耗与资源综合利用竞赛等,在企业中引起了较大反响。三是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汇编“企业节能减排100例”,在印染企业应用热能梯级利用、余热回收、高压变频、冷凝水回收、中水回用、冷轧堆等先进成熟适用的节能技术。如绍兴县“永盛轧染”,投入90万元建造碱减量机淡碱回收新系统,年节约成本75万元,并使废水中的COD大大减少。四是推进清洁生产试点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市已有116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其中省级试点企业52家,18家被命名为省绿色企业。五是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给每家重点污染企业都建制立档,实行分类管理,下发排污许可证,并督促企业按排污许可总量排放。六是建立能效评价考核体系,先后编制出台了绍兴市“工业能效评价体系”、“工业循环经济评价体系”,特别是建立起了全市35个大行业能耗标准和考核体系。同时,还初步建立了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检测和考核体系。七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这种合作模式,企业能获得专业的节能方案,且与合同方共担风险,转换投入方式,克服节能环保工作面临的节能资金投入不足、节能服务跟不上等问题。目前我市绍兴县已有华东纺织印染、富强集团等多家企业采用了这种模式。
5.切实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工业结构调整。要从根本上减少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达到节能减排目标,就必须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近年来,我们切实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在工业项目中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排放、高消耗项目的进入;严格执行环保建设项目管理和“三同时”制度,加大对项目能源消耗、污染排放、投资强度、单位产出等方面的评估审核。今年4月,我市已出台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
就关停小火电工作,到目前,已有新昌晶峰热电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关停小火电机组11台计4.125万KW,已并全部实施拆除。国家发改委核查组检查后表示满意。就关停水泥机立窑工作,我市原有水泥机立窑45座,到去年底,已拆除43座、关停1座,还剩下的1座(嵊州水泥厂)因涉及职工分流也正在努力之中。
6.加大硬件投入,增强节能减排物质基础。近年来,我市着手兴起了一批污水集中处理、热电联供和垃圾综合利用等环保基础设施,日污水集中处理能力达到102.5万吨。目前,绍兴污水处理厂三期、上虞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正在建设之中。全市还形成了比较完善的集中供热系统。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已建成投运。各县(市、区)均建设了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并探索出一条垃圾高温水解制有机肥、垃圾污泥焚烧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路子。
7.从严执法,强化督查、监管力度。近年来,我市在执法过程中,对重点污染源实施在线监控,并配备了总价值700万的3辆环境应急监测车。先后开展了代号为“蓝天”、“碧水”、“清风”等专项执法行动,对检查出的严重违法企业,采取处以最高限额罚款、赔偿损失、追缴排污费“三管齐下”的严厉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