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线上海嘉兴湖州绍兴宁波舟山台州杭州苏州无锡南通常州镇江扬州泰州南京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专题聚焦 > 走遍长三角 > 浙江 正文
   | 打印
放大 原大 缩小 打印 
北仑:警方和检察机关共审减刑申请

   浙江在线11月09日讯 在大墙内想早日恢复自由的一个办法就是举报他人立功,然而因为这个规定,一些在押人员就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减刑。昨天,记者从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他们出台新规定:在押人员立功申请减刑的,将由看守所和检察院一起呈报给法院裁决。

  不久前,北仑区看守所在押犯王文信向看守所检举,同监室在押犯李洪犯有其他盗窃犯罪,看守所查证属实,呈报法院认定王文信立功。

  但之后北仑检察院派驻看守所的检察人员调查发现,王文信是以暴力手段,逼迫李洪交代的。因此,法院最后没有认定王文信有立功表现。

  北仑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主任张海宏说:“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检举他人,由看守所呈报法院认定的方法,由于诸多方面原因,严重缺失有效监督,甚至造成有的监管人员在其中上下其手,张冠李戴,弄虚作假。”

  为解决在监室内私设刑堂、虚假立功等问题,北仑区检察院与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联合制定了《审查呈报在押人员立功的暂行规定》。

  以后看守所认为在押人员可能构成立功的,应当将相关材料报送驻所检察室审查,检察人员如果发现尚未查证属实,或者存在违法、作假等行为,将不报呈法院。

  但这并不是说将呈报权转到检察院,而是一种相互监督的局面。如果看守所不同意检察人员的审查意见,可以将立功材料直接报送法院,由法院最终审判裁决。

  北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石佩琴评价说:“这一方面使呈报在押人员立功的工作透明化,防止监管人员弄虚作假、权钱交易。另一方面,也是防止在押人员将立功制度异化为减少法律惩罚的途径。”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可以托关系帮你减刑” 诈骗犯盯上通缉犯钱袋
·窃贼谎报年龄企图减刑 法官火眼金眼戳破谎言
·私藏手机与外界通话 服刑犯丢掉减刑机会
·为减刑竟导演2次毒品交易 派出所副所长被拖下水
·为减刑哥哥冒弟弟名 哪想到弟弟也进管教所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