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平安浙江 促进社会和谐
我省群众安全满意率连续三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平安浙江”的建设,开始于2004年5月11日。省委作出了《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定》,正式部署平安创建工作。
2004年到2006年,全省各地都纷纷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渔场”、“平安市场”、“平安家庭”等基层平安系列创建活动。
各地还抓创新、强机制,积极探索了“民工之家”、“集中居住”等流动人口管理的新方法,总结推广了“柯桥经验”、“鹿城做法”、“义乌模式”,以及领导干部下访约访制等富有创造性的做法,极大地激发了群众参与平安创建的热情。
全省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成率达98.4%,社区、村居、200人以上企业综治工作室(站)建成率,分别达92.4%、72.1%和72.3%。
全省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连续3年实现“零增长”。
全省刑事发案上升幅度连续两年实现回落,去年全省刑事发案绝对数实现近年来首次下降,降幅为2.36%,而刑事案件破案数也比前年上升7.2%,破案率提高3.43个百分点。
我省深入开展“严打”的同时,还大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人技互动的立体型社会防控网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共有1.5万个公安监控探头,非公安的更是不计其数,光义乌就有一万多个。
多项措施为全省群众打造了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使全省群众的安全感满意率连续3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