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从原先的法纪处、渎检处升格为反渎局,不过短短3年时间,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共受理并查处渎职侵权案件20件20人,立案数连续名列浙江省首位,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今年2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其“全国十佳反渎职侵权局”称号。
在数字和荣誉的背后,是一批官员追悔莫及的铁窗生涯和温州人民拍手称快的奔走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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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温州市土地局局长陈某落马,原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副局长彭某被捕,原某国有公司总经理、副县级干部黄某失足……正是反渎局的刚正不阿,让这些渎职官员一个个“落马”。
回绝求情者
1997年7月,市政府为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决定将市区车站大道10多亩地块以每亩122万元出让给温州市某城市开发公司。同年7月21日,温州市土地局与该城市开发公司签订意向书,该公司当时支付了50万元保证金。
陈某是在这一年的9月底接任温州市土地局局长、党组书记之职的,时年陈某已经56岁。当年10月中旬,私营企业某房开公司以其是该城市开发公司子公司名义,向温州市土地局申请将车站大道地块变更给该私营房开公司开发。赴任才一个多月的陈某,在明知两公司为同一法人,但公司性质不同的情况下,不顾经办人员反对,也没向市政府呈报审批,执意将该地块功能变更。
杨秀珠案爆发后,陈某因滥用职权被立案查处。
在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后,有10来批人为陈某说情。当时60多岁的陈某已近退休,求情者希望能给他保个晚节,又称陈某平时为人忠厚,只是一时失足而已。但是这些都被一一回绝。
今年2月,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陈某犯滥用职权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石头碰石头
与原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副局长彭某的较量,反渎局的干警戏称是“石头碰石头”。
彭某利用职务之便,向走私分子多次通风报信,使其逃避侦查,并收取走私分子送给的香烟、数码相机、冬虫夏草等物,价值5万多元。
2006年4月,彭某罪行败露被捕后,反渎局与其进行了长达18天的口舌之辩。回忆起那18天,参与办案的干警称那是一场考验实力的较量。
彭某从事过侦查工作,担任副局长后又分管侦查科、海缉科、情报科工作,可以说,他对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了如指掌,因此当反渎局侦查人员与他迎面相对时,他表情淡定、言语轻松,根本看不出破绽。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传唤只限于12小时。在口供没有实质性进展的情况下,遂毅然决定对彭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在接下来的10多天提审中,每当侦查人员寻到最新线索进行讯问时,彭某总是辩解,“我没有通风报信,只是善意提醒他们要合法经营”“我确实收过他们的礼物,但也有回赠,只能算是违反纪律”。
一天天过去了,彭某仍矢口否认,而那几名走私分子终于经受不住压力,全盘供出,这时的彭某已无话可说。
耐心去取证
某国有公司总经理、副县级干部黄某今年刚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黄某履行职责中,接受了某企业老板的好处后,违法为这家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及发放贷款。不久,因该企业经营不善倒闭,造成国家数百万元损失无法追回。该局在审计、纪委等部门支持下,证实了黄某收受6万元贿赂的事实。
去年,市区江滨路环城段117户拆迁户多次集体上访,控诉温州市某房地产公司擅自将用于拆迁安置的营业房出售给某公司作商业用房。
反渎局获悉此事后,历经3个月的调查、取证。原江滨路环城段建设指挥部副指挥、温州市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林某终于浮出水面,他多次收取他人好处后,于2002年擅自以65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将原本用于安置的房子出售。现该案在审理中。
诚如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谢向理所言:除了本身的法律知识外,反渎工作的触角还延伸到方方面面,每名侦查人员都熟知各机关单位的领导岗位该履行什么职责,行使怎样的权利。反渎工作,今天碰到的可能是土地审批这一块,明天遇上的也许就是另一个领域。
反渎人员还要有刑侦能力,能从蛛丝马迹中寻找突破。最近反渎局正在查办一起渎职窝串案,已有6名国家工作人员被立案侦查,该案目前正在深挖中。
发生在去年12月的温富大厦火灾,在消防、公安紧张的身影后,反渎局的人员也在忙碌着,他们要做的,是查出这起事故背后,谁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谢向理认为,渎职不理,侵权不管,会造成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会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反渎已成为反贪之外的另一把利剑。
记者 胡建国 通讯员 滕理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