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巴是怎么被整坏的?
去年9月12日,叶芳走进杭州整形医院,噩梦从此开始。
当天,杭州整形医院一位名叫夏德林的医生为叶进行了颏部截骨缩窄手术,手术总共花费了约17000元钱。
手术后几天,叶芳时常对着镜子照来照去,但越看越觉得不安。叶觉得,她只是要求医生把下巴两边的方角磨掉,但医生却在手术时拉长了她的下巴,让她很不满意。
交涉了几次后,距离第一次手术仅仅十天,叶芳再次躺上了手术台,进行二次修复。但叶发现,二次手术后自己的整个下巴颏往前突出,这一造型让她更加难以接受。除此以外,叶的下巴、下唇开始出现酸疼麻木感,如果喝冷水热水或是说话时,下巴抖动幅度过大,疼痛感就更强烈。
“当医生说要进行二次手术时我就很犹豫,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啊。但医生说只是开个小切口,不会有大影响,我才同意了。但手术当天没有签任何协议。”叶开始担心,十天内连续两次手术是否属于不正规的操作,是否对身体造成了伤害。
二次手术后,叶一直与杭州整形医院交涉,但医生的答复是,每个人审美观不同,手术造型没有问题,至于酸疼感,属于手术后症状,会逐渐消失。
有一天,叶芳下意识地摸了摸下巴,惊出一身冷汗,下巴右侧的一块骨头脱开了。
这让她想起,该为自己维权。
维权是一场漫长的拉锯战
叶找到医院质问,最后经过协商,医院退还了叶芳的手术费,并补偿了一笔所谓的“营养费”,两者总计29000多元。此外,医院聘请国内专家对叶进行了会诊,专家表示,如果短期内再进行手术,很容易造成骨头坏死,下巴很可能一辈子就废了,因此需要观察半年后再决定第三次手术。
对普通人而言,半年一晃而过,但对叶来说,却是焦心的等待。实在坐不住了,叶开始辗转在杭州的大型综合医院拍片、找医生,希望寻求其他补救方案,但得到的却是更坏的消息。
浙医二院的拍片结果显示,一截螺钉断裂在叶的下巴内。
叶再次闹到杭州整形医院。
“我真的很后悔选择整形这条路,现在连最基本的健康也没有了。钉子断在里面,我的下巴越来越痛,吃饭、喝水、刷牙都受到影响,我现在已经不奢望美丽了,我只希望找回健康,过普通人的生活。”
叶向杭州整形医院提出赔偿,并让医院承诺为自己负责第三次手术,取出断裂的螺钉,恢复下巴造型,还她健康。但双方始终谈不拢。
今年1月,叶找到杭州市医学会,自费要求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月30日,杭州市医学会出具鉴定结果: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四条、《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本病例属于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对(叶芳)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无。
本以为有了鉴定结果,自己的维权路会走得容易些,但双方依然无法达成共识。
叶芳说,在金额赔偿上,她曾提出10万元的赔偿,但医院的底线是3.5万元,她最后也做出了妥协,表示同意。但矛盾的焦点最后落在了后期手术上。叶希望医院负责为其进行第三次手术,但医院认为,医疗事故鉴定书上有关对叶芳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是“无”,因此医院没有必要再为其进行手术。
负责为叶芳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是杭州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朱女士说,鉴定采用专家合议制,确认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经过鉴定,该病例属于四级医疗事故,但专家认为,对后期护理没有特别的建议,因此建议栏中写了“无”。
朱女士说,杭州市医学会只是鉴定机构,并不是仲裁机构,鉴定只负责分清责任,给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结果。
另一位工作人员沈先生表示,医院认为依据医疗护理医学建议“无”这一点来决定是否为病人进行后期手术,这是医院的行为和想法。对于鉴定机构来说,医院究竟是否该为叶芳进行后期手术,他们不加以干涉。
今年1月至今,叶芳为了“讨个公道”,反复奔波在临平和杭州整形医院之间,当协商了一次又一次都无果后,她甚至采取了过激行为——在医院绝食抗议,却依然无法化解僵持的局面。
整形前,丈夫曾对她说过这么一句话:“美在心里,不在外表”,希望借此打消她整形的念头。但当时,叶根本听不进去,她以“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作为反击。
如今,回味着这句话,她追悔莫及。“拥有健康才意味着拥有一切,健康才是最美丽、最阳光的。”叶声音嘶哑,用手背抹去即将掉落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