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公共文化服务
(九)增强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供给能力。
加强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充分发挥公益性文化单位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骨干作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着力提高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和鼓励文化企业生产质优价廉、健康适用的公共文化产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积极组织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重点扶持新农村建设题材、儿童题材优秀作品创作,推出一批服务“三农”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出版物,办好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栏目。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有效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公共文化服务方式。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补贴等方式,提高重要公共文化产品、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公益性文化活动的服务效益。大力推进“文化低保”工程,加大向基层特别是低收入和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文化服务的力度,扩大重点党报党刊免费配送农村的范围。发挥浙江民营经济优势,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兴办文化俱乐部、赞助活动、免费提供设施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的发展,鼓励民间开办博物馆、图书馆等,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的多元化、社会化。
大力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公益性文化活动。举办浙江文化艺术节。精心组织各类民间艺术、表演艺术、造型艺术、竞赛竞技活动,大力开展企业文化、农民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广场文化等系列活动,积极倡导全民阅读活动。统筹城乡文化资源,进一步扶持发展一批示范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科技卫生下基层活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千镇万村种文化”活动。
(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科学规划、适度超前的要求,集中力量改建和新建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重要文化体育设施,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需求的大型文化体育设施体系。以县级以上城市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乡(镇)和社区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发射转播台(站)、互联网公共信息服务点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建设等重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工程。组建集图书阅读、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并坚持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配备专职人员管理,认真履行社会服务、指导基层、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的职能。从实际出发,利用新建、改建、扩建等方法,加强工人文化宫、社区文化中心、村文化活动室等基层文化阵地建设。
充分发挥现有文化设施的作用。着力提高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效率,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发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在提供服务、组织活动、培训骨干等方面的综合效应,辐射和带动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推动县级图书馆逐步实行分馆制,促进县、乡图书文献资源共享。推动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免费或优惠向社会开放。坚持政府投资的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等的公益性质,不得改变其文化设施用途。加强基层文化设施的规范化管理,加大内容供给,提高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就近便捷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十一)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
加强历史文物的保护和利用。深入实施文化保护工程,全面推进文物保护利用示范项目、陈列展览精品项目、文物科技保护项目进程,进一步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体系,实现考古与大遗址保护工作新突破。构建省、市、县三级博物馆网络,支持和引导非国有博物馆建设,鼓励建设行业博物馆、私人博物馆和具有鲜明特色的中小博物馆,提高馆藏文物保护和展示水平。坚持统筹规划、有效保护、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工作。稳步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深入进行资源普查和挖掘整理,积极开展成果编纂,健全代表作名录,加强保护工作专业队伍和传承人队伍建设,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加强传承基地建设,逐步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民族传统节日标志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开展各种宣传展示活动,拓展对外交流渠道,积极发展工艺美术品生产,大力发展民俗文化演艺业和旅游业,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有效的开发利用。
四、推进新闻媒体建设
(十二)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推动新闻宣传工作创新,不断增强新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以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为主体,整合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等多种宣传资源,努力形成主流舆论强势。发挥媒体的信息服务和文化服务功能,积极研究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的信息和文化服务手段。推进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强化突发事件新闻处置机制建设,加强社会热点的舆论引导,做好舆论监督。完善网上舆论引导机制,牢牢掌握网上舆论引导主动权。适应当代信息传播形势和媒体竞争需要,努力构建科学有效的舆论引导机制。
加强新闻宣传管理机制建设。坚持党对新闻媒体的领导,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加强新闻阅评、出版物审读和视听评议工作,深化实施“报纸质量综合评估办法”、“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质量综合评估办法”、“报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纪违规扣点警示制度”,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加强行业管理,发挥新闻工作者协会及其他行业协会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进一步完善“浙江新闻奖”、“浙江飘萍奖”、“浙江树人出版奖”、“浙江广播电视奖”的评选办法。
(十三)加快媒体基础建设。
提升主流媒体整体竞争力。继续推进集团化建设,做大做强全省现有报业、广电、出版集团,努力形成多媒体经营、跨地区发展的大型集团。着力打造一批党报党刊和都市类报纸品牌,不断提高主报主刊的核心竞争力。强化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的龙头和主干地位,着力推进频道专业化、栏目精品化、节目大众化,打造若干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强势频道。培育2—3家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出版社,进一步完善精品出版和畅销书生产营销机制,形成一批在全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出版门类和出版品牌。抓好重点新闻网站建设,推进网络媒体品牌化发展。调整期刊业结构,整合资源,塑造品牌,做大规模,建设浙江期刊方阵。
健全各类新闻出版传播网络。发展书报刊发行网络,积极引入电子商务等现代经营方式,建立健全自办、邮发、社会渠道等多种发行方式结合的多元渠道营销网络。以有线电视为主体,发展以有线、无线、卫星、微波相结合的广播电视综合传输覆盖网。实现有线广播电视共缆传输,以“华数”为主体,构建全省统一的数字电视发展平台。加大发行网络建设力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出版物业务流程和经营模式,促进大型书城、特色书店、便民店等业态的合理布局,推进城市住宅小区和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
提高数字化水平。推进新闻核心业务数字化,提高新闻采编人员数字化装备水平和应用技能。积极发展数字高清晰度电视,发展数字出版,大力推广数字报刊技术,建设数字出版综合业务平台。推进新闻媒体管理数字化,提高各类信息管理系统的集成度和利用效率。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发展,开拓数字报纸、视频点播、手机报纸、电子图书、车载电视等新型传播载体和业务。
(十四)加强网络媒体建设。
做大做强重点新闻网站。继续推进以浙江在线新闻网站为龙头,以杭州网、中国宁波网、温州新闻网为骨干,省、市、县三级网络媒体优势互补的全省网络新闻传播体系建设。浙江在线新闻网站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建设品牌栏目,发展业务联盟,增强运用新技术新业务能力。杭州网、中国宁波网、温州新闻网等市级网络媒体要进一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提高影响力和竞争力。
加强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网络媒体要大力提高原创能力,加强网络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各级政府网站要加大权威政务信息发布力度,成为推进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的重要网上平台。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实施国家重点网络文化工程项目,促进文化产品的数字化、网络化传播,形成一批具有浙江特色的网络文化品牌。培育用好校园网站、教育网站和青少年网站。加强产业发展规划,推动民族网络影视产业、网络出版产业、网络娱乐产业发展。鼓励国有和民营战略投资者从事网络文化创作生产。
加强网络文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网络文化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网络文化信息服务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实行网站年检制度,制定实施浙江省网络文化信息管理办法。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组织开展全省文明办网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发挥互联网协会的作用,推动组建网络文化协会,制订和实施行业自律规范,逐步倡导网络实名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新兴传播载体的规范管理,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五、推进文化产业发展
(十五)发展重点文化产业。
影视业。尊重影视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市场导向,加强题材规划,关注重大历史和现实题材,重点抓好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网络视频的创作生产,做大做强国有影视机构,提升民营影视机构创作生产水平,培养优秀影视创作团队,支持影视基地建设,努力使我省影视走在全国前列。
出版发行业。实施出版精品工程,加快产业调整和升级步伐,提升出版整体水平,努力把浙江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出版中心之一。适度控制印刷企业发展总量,大力发展特色印刷、数码印刷,重点打造杭州、宁波、苍南、义乌四大印刷产业区块。培育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出版物电子商务、会员制发行、直邮发行等现代新型分销形式,促进出版物发行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变。
文化艺术服务业。着力建设以杭州、宁波、温州为重点的全省演出市场网络体系。扶持若干重点国有文艺院团,发展民营表演团体,努力造就一批能推向全国、走向世界的演出团体。鼓励应用高新科技,引进、开发新的娱乐形式,提高娱乐产业的整体层次和文化品位。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向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加强网上监管,建设功能齐全、内容健康的数字文化家园。
旅游文化服务业。发挥浙江旅游资源优势,努力建设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做优做特民俗文化、水乡古镇、生态文化、海洋文化、畲族风情等文化旅游区块,打响“诗画江南、山水浙江”的浙江旅游文化品牌。注重开发浙江历史名城名镇、名人故居、名山名园等文化旅游资源,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加大文化旅游品牌在海内外的推介力度。
会展业。构筑以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台州以及义乌等城市为主干的会展业群体,加快浙江会展业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努力打造全国重要的会展中心。加快建设一批高档次、多功能的现代化会展场馆。重点组织好杭州“西湖博览会”、宁波“浙江投资贸易洽淡会”、义乌“中国国际小商品博览会”等大型展会。
动漫业。制订全省动漫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提高浙江动漫、网络游戏产品质量,打响浙江动漫品牌。以杭州为龙头,集聚全省各种要素,探索动漫产业集约化、现代化的发展模式,把浙江建成集教学、研发、制作、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动漫产业强省。抓好杭州高新区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和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等动漫教学研究基地建设。加大动漫衍生产品和网络游戏开发力度。
设计艺术和艺术品经营业。巩固和发展杭州、宁波等城市设计艺术业基础,加大对环境艺术、广告装潢、服装设计、工业设计等文化创意产业的扶持和引导力度,加快产业集聚和升级,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努力成为浙江文化产业的优势门类。大力发展浙江传统艺术、民间艺术和工艺美术,加快形成富有浙江特色和竞争优势的艺术产品系列。支持中国美术学院、西泠印社等推行名师、名品战略,扩大浙派美术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培育和繁荣艺术品市场,建设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现代艺术品拍卖中心。
文体用品制造业。大力发展工艺美术品、办公文化用品、木制玩具、体育休闲用品等文体用品制造业,不断提高产业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重点培育一批文体用品制造基地,形成若干知名品牌和龙头企业,增强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十六)培育文化产业主体。
加快发展文化企业。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文化资本向市场前景好、综合实力强、社会效益高的领域集中,发挥国有文化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合理规划产业布局,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重点培育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运用市场机制,以资本为纽带实行联合、重组,重点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企业,重点培育一批民营龙头文化企业,发展各类“专、精、特、新”民营文化企业。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鼓励民营企业逐步扩大文化投资领域,参与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
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积极实施文化产业促进工程,落实《浙江省文化建设“四个一批”规划》。确定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整合文化资源,形成发展优势,带动文化产业发展。发挥《浙江省文化产业项目投资指南》作用,建好全省文化产业项目数据库,推介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加大重点项目扶持力度,注重培育科技、文化含量高的产业项目。大力推动杭州、宁波、温州等城市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培育文化创意园区,支持杭州打造成为全国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之一,发挥文化创意产业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带动作用。实施品牌战略,打造文化精品,培育知名文化品牌。积极引导和推动文化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大力发展产业文化、企业文化、品牌文化,提升浙江经济发展的文化内涵。继续评选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十七)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加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充分发挥浙江市场大省的优势,引入竞争机制,减少流通环节,促进文化资源和要素自由流动,发展书报刊、电子音像、演出娱乐、影视剧等文化产品市场,发展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生产要素市场。改革传统流通方式,大力发展出版物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和电影院线、演出联盟等现代文化流通产业。积极培育中国国际动漫节、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博览会等重大文化节会活动。
充分发挥文化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现有文化群众团体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快发展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型文化行业组织,促进行业自律和自我服务。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咨询、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推介、拍卖等中介组织,推行知识产权代理、市场调查、法律咨询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规范中介行为,完善文化市场运行机制。
(十八)推动文化“走出去”。
广泛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深化“连线浙江”、“走向世界·浙江文化展”等对外文化交流品牌活动。以我省在国外的友好省州为平台,加大对北美、欧洲、大洋洲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宣传力度,密切与亚洲周边国家、港澳台地区的文化交流,开拓与南美、西亚、非洲重点国家的文化交流。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海外宣传窗口,继续扶持浙江电视台国际频道,加强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外语频道建设,推动省级主要新闻单位加强与外国主流媒体的交流合作。拓展对外文化交流领域和渠道,努力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对外文化交流格局。
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挖掘和整合我省丰富的文化资源,加大对戏剧、音乐、舞蹈、动漫、民间工艺、学术研究、版权贸易等领域项目和产品的研发力度,培育一批具有浙江特色的对外文化精品项目,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扩大出口交易。加强与周边省市的文化交流合作,积极参与长三角文化产业带建设。推动我省出版业积极参与“中国图书推广计划”,加强与境外出版机构的合作,扩大浙版出版物出口和版权输出。培育一批出版、发行、影视、演艺等领域的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培育一批对外文化中介机构,发展一批文化营销企业,积极开展国际市场调研、咨询和营销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