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教育又快又好发展
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钱宝荣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第4小组的委托,结合本小组委员的审议意见,以及前阶段财经委对全省教育经费投入及专项资金专题调研的成果,主要就教育经费投入方面做一发言。
一、全省教育经费投入的基本情况及成效
为配合常委会的教育工作专项审议,从五月份开始,财经委员会听取了省财政、教育和审计等部门汇报,随后和省教育、财政部门有关人员一起,先后赴宁波、舟山、台州、温州等地调研。常委会冯明副主任很重视这项工作,亲自参与了调研活动。总的看,我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科教兴省战略,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工作力度日益增强,按照《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安排经费时优先满足教育的需要,努力做到“三个增长”、“两个提高”,同时,积极创新教育投入机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增加教育投入,使我省的教育经费投入水平始终在全国各省区中名列前茅,促进教育又好又快地发展,实现了我省教育事业历史性的跨越。从教育经费投入总体情况看,全省教育经费普遍增长较快。据统计,2003年到2007年,全社会用于教育的投入达到2759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6.8%;其中财政性投入达到1621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1.5%。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占教育总经费的比例逐年增长,2007年已达到54.4%。2007年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384亿元,比上年增长23.5%,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7.2个百分点;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21.25%,比上年提高了0.56个百分点。2007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继续保持了较快增长。
同时,针对教育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近年来,省政府及财政部门在增加经常性经费拨款外,还采用专项资金投入的方式,不断加大了对农村教育、经济欠发达地区学校和家庭困难学生的支持,努力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教育经费投入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从这次调研的情况看,相对于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教育需求,我省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教育投入总量绝对增加与教育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投入仍呈相对不足态势。一是相对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财政对教育经费投入水平还有提升空间。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来看,2004年至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速度分别达到145%、128%、136%和145%,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年增幅更是达到20%以上,为提高教育经费投入提供了现实可能性。二是少数地方政府未严格履行法定的教育投入责任,还存在投入不到位的问题。2006年省审计厅组织的专项审计调查发现,有14个市、县(市、区)财政的教育拨款的增长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有28个市、县(市、区)财政支出中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比例与上年相比下降。全省还存在城镇教育费附加投入不到位、建筑地方高等教育费征收不足等问题,有的甚至出现截留、挪用教育经费的现象。三是实际用于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本身的发展的投入增幅不大。财政对教育绝对投入每年大幅增长,但很大的一块是用于对学生个人的减免、补助和教师政策性增资,实际经费增长十分有限,用于学校建设、运转和办学条件改善上的经费增长仍满足不了教育内涵提高的要求,对学校办学的投入,有的地方甚至出现“隐性减少”的现象。
(二)基础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还有待提高。一是预算内教育事业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事业发展经费不足。据审计调查统计,2006年全省农村中小学教育事业性经费支出13333亿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080亿元,占总额的756%,公用经费支出3178亿元,仅占总额的244%。二是义务教育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偏低,地区、城乡之间投入不均衡。近年来,全省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保持较快增长,但定额标准还是偏低,一些地方按省定标准安排支出,难以满足学校正常运转,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后,学校经费保障问题更加凸显,尤其是农村一些小规模学校,一年的公用经费只有几万元,仅够学校水电费支出。受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影响,各地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能力高低不一,差距较大,长此以往将产生县域间新的发展不平衡。如宁波市的海曙区、绍兴市的越城区、舟山市的嵊泗县等地的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高达580元和800元,而丽水市和衢州市的绝大部分县只能达到省定最低标准(即230元和330元)。三是教师收入总体水平与公务员差距较大,尤其是农村教师收入偏低。从调研情况看,舟山全市和温州市的文成县实现了教师和公务员的同等待遇,但大部分地方义务教育段教师工资收入与公务员差距较大,尤其是随着公务员收入的进一步规范透明,这一问题更加突出,各地反响较为强烈。四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数量快速增长,就学压力加大。如宁波、温州至去年底,在义务段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都已超过20万人,约占所有义务段学生数的30%,造成城市公办学校教育资源紧张,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压力加大,另外民工学校又普遍条件较差,造成新的不均衡。五是学前教育存在问题较多,还未引起足够关注。总体上质量不高,社会满意度较低,相对于其他阶段教育,学前教育在管理体制、经费保障、师资水平、办学条件等方面存在较大问题,尤其是农村学前教育还停留在较低水平。(三)教育负债相对较重,旧债未还新债又出的压力较大。近年来,我省为实现教育的两个跨越式发展,办学规模扩张,高教园区的创建、重点中学的新建、扩建以及农村中小学迁建、破旧校舍的修缮改造等工程的实施,需要投入大量的建设资金,教育基本建设的适当超前和适度举债是必需的,也是合理的,但也存在一些地方和学校在规划和建设时求大求全,建设规格过高,工程概算控制不严等问题的存在,从全省负债情况看,债务总额偏大,学校运行成本增加,地方财政压力加大。此外,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教育基础薄弱,历史欠债多,随着教育创强的需要,将不可避免地造成大量的新增债务。如丽水市反映,到2010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预计投资254亿元,仅今年一年内,全市各地在建的义务教育学校有21所,预计总投资超过15亿元。
三、建议和意见
1、各级政府要严格履行对教育投入的主体责任,确保教育经费法定增长。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并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将教育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要依法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两个提高”要求,财政年度预算和执行结果都要达到教育经费支出的法定增长水平,并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持续提高,并逐步达到4%的比例。落实现有教育费附加投入的政策,各级政府在预算安排时要严格按规定分配教育费附加支出,没有执行到位的地区要限期整改。
2、加大投入,努力提高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水平。进一步在巩固现有基础教育经费保障体系的基础上,注重学校内涵建设的投入,重点提升义务教育的质量,做强做精九年义务教育。特别是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好城市、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形成多元化的教育投入体制,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赠,加大企业和个人对教育的投入,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在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基础上,明确县乡(镇)两级财政对农村教育发展性投入的承担机制,形成合力,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建议适当提高全省生均公用经费的定额标准,同时能从各地区的经济总量和地区人均经济发展水平统筹考虑,合理划分公用经费标准和确定省转移支付的补助标准。建立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机制,确保小规模学校的正常运转。要努力将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补贴及奖金等合理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逐步缩小教师与公务员的收入差距。要切实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留住农村骨干教师,考虑到海岛渔农村学校教师培训成本高的实际,在安排教师培训名额、培训经费时应予以照顾。对农村教师住房补贴以及教师宿舍改造等问题,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尽快着手解决。农村学前教育是当前的一个薄弱环节,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引起重视,逐步纳入公共财政范畴,列入财政预算,规范管理,加大扶持。发挥农村学校主渠道的作用,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工作,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减轻流入地城市的就学压力。妥善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要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全日制中小学为主”的要求予以安排,对于各地存在的共性问题,要积极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引起重视,加强研究,合理确定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比例,以减轻流入地政府的财政压力。
3、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牢固树立勤俭办教育的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改革教育专项资金拨付办法,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加强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与以后的财政投入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改进各类学校的财务管理,加强项目管理,减少浪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调动各地积极性,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并建立和完善制止发生新债的有效机制;加强对其他公办学校建设债务的管理,控制债务规模,尤其是要加快老校区的土地置换,保证置换的利益最大化,积极筹措资金,努力化解债务风险,确保学校正常运行。严禁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确保教育经费使用及时到位。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并加大监督力度,预防和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经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