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杭州集中整治公车私用和公款吃喝等“三公”现象
2008年08月2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网浙江频道8月24日电 记者近日从杭州市纪委获悉,杭州市将于近期下发文件,进一步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和公费旅游等不良现象,集中治理"三公问题"。
杭州市纪委秘书长郎文荣在近日召开的市纪委新闻通报会上表示,杭州市将于近日正式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国内公务考察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费旅游等"三公"问题开展。
据介绍,《通知》对公车的使用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要求公务用车必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并要求公车在工作日夜间、双休日和节假日原则上要停放在本单位停车库。国庆、春节长假期间,各级党政机关所有公车必须集中停放在本单位停车库,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经本机关主要领导同意并登记。
据介绍,杭州市纪委监察局、市纠风办等部门将定期对公车定人驾驶、定点停放等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如果两次以上违反有关规定,或因违规造成交通事故、车辆被盗,损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当事人将被纪律处分,并视情追究其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针对公款吃喝问题,《通知》明确指出,杭州市财政局将于每年年初根据市直各单位前三年接待费使用情况、工作性质、业务量大小等确定其年度公务接待基数,并从单位经常性业务费定额中单列。对公务员接待费用违规超标的单位,杭州市财政局将扣减其下一年度预算指标。
除此之外,《通知》还对公务考察活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通知》,杭州市将严格国内公务考察管理,建立审批备案、执行请销假、严格审核报销等制度。严禁搞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考察目的的公务考察活动。党团活动、学习培训的活动区域原则上限制在本省内;优秀公务员、工会积极分子等干部职工的疗养,不得出国(境)。此外,各级领导干部在国内公务考察,须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备案,出行前需在相关部门请假,考察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销假。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责任追究和公开曝光,记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郎文荣说。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张乐 王如歌
编辑:
杨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