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两浙商自杀令人扼腕 和企业一起挺住
2008年08月2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绝处逢生并非不可能
诸暨市五峰电容器公司董事长周晓东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记者:企业绝处逢生,并非不可能。
“41岁那年春节,我的工厂被一把大火烧得精光。当时如果不是工人们拉着我,我可能随工厂80多万财产一起灰飞烟灭了。”
大火之后,满目废墟,机器设备、车间几乎全部报废。周晓东说,当时真的非常绝望:年过不惑,还有机会东山再起么?
冷静下来想想,发现有机会。虽然设备厂房全毁,但是工人、信誉、销售网络还在。只要有设备,工厂仍可以经营起来。
“从正月初三到正月十一,别人还沉浸在节日喜气中,我骑着借来的一辆自行车跑遍整个上海城。通过租赁、借用,我组织到了两卡车机器设备运回诸暨,生产又开始了。”
绝处逢生,周晓东觉得靠的是多年积累的信誉和实力——其实,哪个浙江商人不是在经营企业的同时,积累那些软性资源呢?不要被眼前的绝望和悲观吓倒,冷静下来,重新组织自己的社会资源,你会发现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学会寻求法律保护
天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施缙,多年来接触了非常多的企业诉讼事件,他告诉记者:遭遇资金链困境甚至倒闭危险的企业,应该冷静思考一下,有些情况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得到缓释甚至解决。
“企业遇到资金困难,债台高筑时,首先应与债权人取得和解,通过谈判、延缓或者用别的方法抵冲债务。
“其次,企业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延期或分步处理债务’,申请成功的话,大概能争取1年左右缓和时间。”
申请时,可以提出一些有利于自己的因素,比如“最近有新产品上市,能获得现金流”、“最近有资金注入,可以维持企业运转”等等。法院的考虑是,如果一个企业还有盈利机会,让它慢慢还债比一下子查封好多了。即使债权人不同意,法院依然可以给你一个喘息空间。
如果实在运转不下去了,有限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清算范围只涉及各股东注入公司的资金,不会牵涉到家庭财产、个人财产。这个公司倒闭了,老板还可以重新振作,东山再起。当然,公司资金不可以被隐匿、抽逃。
施律师还特别提到了高利贷问题。“法院不保护四倍于银行利率以上的民间借贷,因此如果有放高利贷者对你进行人身威胁和损害,你完全可以向公安部门寻求保护。”
我为浙商献一歌
凌兰芳执掌的丝绸之路集团,在今年的局势下,上半年销售收入和利税都创下历史最好水平。他说,一靠几年前就准备的转型,二靠命运与共的员工。“‘富在深山有远亲,穷在街头无人问’,别指望不切实际的‘雪中送炭’,如果你平时没有给员工、同仁、社会送过‘炭’,这时候只能做‘猪坚强’自救。”
他还动笔写了一首诗赠给天下浙商:
行舟沧海舵手功,
风浪起时应从容;
身后有余贪遭毁,
眼前无路诚复通;
骨未跌打不强劲,
心因委屈才宽容;
今生从商非为别,
只教人心等价红。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钟慧丽
编辑:
杨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