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6日讯
在日前召开的浙江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信息发布会上,浙江省国防科工办主任陈加福就民营企业参与军工制造的准入制度做了详细说明。
陈加福说,民营企业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除了具有国内工商注册、安全生产许可等基本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几条资质。首先,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必须通过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其次是民营企业必须通过军工质量保证体系的管理和认证;再次是必须符合中央军委和国务院关于军工企业安全生产要求。另外,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国独资企业还不具备准入资格。
自2005年国务院颁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之后,浙江的民营企业参与军工产业的积极性高涨,到目前全省已有80余家民营企业承担了军品科研生产任务。
陈加福说,浙江省的军民结合产业短短几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目前仍存在一些不足。如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指导,致使一些参与积极性很高的民营企业无处着手切入;军需和民营企业之间缺乏交流平台,造成民营企业生产优势和军工需要不对口。同时,民营企业缺乏对国防科技工业相关政策的了解,融资不畅也导致企业在资金方面得不到相应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