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0日讯
广受关注的吴英案,经法院审查后认为该案吴英部分应移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008年8月15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同意移送管辖决定,东阳法院遂向东阳市人民检察院退回全部案件材料。近日,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分案后,对林卫平等7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现案件进入了审判阶段。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下半年开始,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人采取书面或者口头承诺还本付息的方式,以借款、投资、资金周转等名义,向一些单位和个人非法吸收存款,到2007年2月共非法吸收存款近12亿元,然后将大量资金以高利贷给吴英等人谋取利益。其中林卫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8.6515亿元,并将吸存的资金高息放贷给本色公司及吴英、陈镇等人共计5.2101亿元,案发时尚欠本金4.5365亿元;杨卫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6567亿元,并将吸存的资金高息放贷给本色公司及马晓平等人共计1.7890亿元,案发时尚欠本金0.4714亿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林卫平等人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资格,采取书面或口头承诺还本付息的方式,以借款、投资、资金周转等名义,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国家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东阳市人民法院于10月9日向林卫平等7名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此案将择日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