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诈骗团伙,通过从国外获取某银行的信用卡信息,在国内购买机器设备制作伪卡,然后诱使他人持伪造的银行信用卡在温州、杭州、建德等地以多种方式刷卡套取现金达50余万元。近日,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批准逮捕了李某、徐甲、柯甲、柯乙、蔡某、徐乙等6人。
今年7月16日,市民胡先生收到一条短信,称其持有的某银行信用卡于11时消费19980元,但他那个时间段根本就没有刷卡消费。正当他诧异不已之时,10分钟之后,他再次收到短信,称其尝试消费11000元,但未成功。胡先生马上报了案。
与此同时,该银行方面也发现接连发生的一系列信用卡异常交易,而涉及到的49位客户都否认曾在浙江省内刷卡交易消费,该行意识到可能存在犯罪团伙伪造信用卡刷卡套现。
接到报案后,温州、杭州、建德三地警方联合展开布控,当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徐甲再次利用伪卡刷卡套现时,被警方立即锁定。当徐甲来到温州与其他嫌疑人碰头时,警方一举抓获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
据落网的犯罪嫌疑人交待,2008年6月,李某和其妻郑某(在逃)通过网络从境外获取国内某银行的信用卡信息,并从他人处购得制作伪卡的机器,用废卡制作了大量伪卡。2008年7月1日,李某用伪卡在一家家具店的POS机上连续刷卡,共套现了2万余元。见钱来得如此容易,李某十分“兴奋”,但他又顾虑到总是自己出面多有不便。于是李某、郑某两人便决定以利益诱使与其共同租住的徐甲出面刷卡套现,自己坐享其成。
当天下午,李某指使徐甲到一家通讯市场刷卡套现,徐甲共套现了5万余元,李某分给徐甲2000元钱。其后,李某、郑某两人又多次指使徐甲四处刷卡套现,徐甲从中获利颇丰。为了加快刷卡套现的速度,徐甲又纠集了柯甲、柯乙、蔡某、徐乙,指使他们在温州、杭州、建德等地流窜活动,疯狂刷卡套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