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2日讯
租住在出租房内,房东的孩子却未经租客的允许,偷偷打开房门进去使用电脑,这样的行为让租客方小姐很尴尬,也很气愤。而让方小姐纳闷的是,出租房内已经发生过多起失窃事件。
方小姐是外地人来绍做生意的,她在城郊接合部找了一个出租房,因为是农民的自建房,整套房子共有7间房间出租,方小姐也就租了其中的一间,而房东也和他们住在一起。她交的房租是一年,到今年年底才到期,可最近这段时间发生的几件事情让方小姐颇感头疼。
房子的客厅是公用的,方小姐和其他租客平时将电瓶车、自行车都放在那边,不过在她租住的这段时间内,已经发生了多起失窃事件,而且每次失窃都是在房门没有被撬开的情况下发生的,不过让方小姐不理解的是房东似乎是事不关己的态度。
前段时间,方女士做完生意回到出租房,发现自己房间内的电脑被人用过,这让她很是惊讶,因为房间内就她一个人,出去之前也都是上锁的,怎么会有人进出呢?方小姐想到了房东,因为房东对出租的每个房间留了一把钥匙,于是方小姐向房东进行询问,结果得知是房东的儿子偷偷进了她的房间,使用了电脑。“因为这是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私自到我房间去的,这样做真的太不道德了,房间租给我了那就是我的个人空间,房东哪能这么做!”
方小姐向房东提出了质疑,房东倒不以为然,认为这只是小事情,小孩子用用电脑也无妨,方小姐却有一肚子的气,因为不想和房东闹翻,她也没有对房东采取强硬态度,房东也只是口头上答应会不让其孩子进方女士房间。事实上,这样类似的事情还在发生,前天晚上,方小姐回家后再次发现电脑又被使用过,“电脑上有我个人的隐私空间,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啊?”方小姐说,因为搬家麻烦,所以一直没搬,不过她表示年底到期后,她肯定不会再继续租下去了。
据了解,由于房价过高,绍兴市不少人特别是外来人员租房的比例很高,不少租客也遇到过这样的事。那么,房东未经允许可以擅自进入租客的房间内吗?回答显然是否定的。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宪法》、《民法通则》有关“公民的住宅权不可侵犯”的规定,房东未经同意擅自进入拥有房屋使用权的租客房间内,行为违法,应视情节轻重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造成财物丢失或失窃的,若房东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