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4日讯 昨天凌晨,杭州江干区笕桥草庄村一出租房发生火灾,经公安消防人员全力扑救,大火很快被控制。不幸的是,55岁的房东傅某,因冲入屋内抢搬财物而遇难。
昨天凌晨4点多,笕桥草庄村的静谧被突如其来的火警呼啸声打破,6辆消防车停在草庄村2组72号一幢三层楼房周围。
浓烟大火从这幢楼的一楼喷腾而出,屋里屋外顿时乱成一团。20多分钟后大火被扑灭,一楼约60平方米的房间被烧毁。
之后,民警在二楼楼道口发现一具男尸,经辨认是房东傅某。
昨天中午11点,起火民居内不时传出哭声,围墙内外,聚满了当地村民。
“也不知道怎么起的火,那时大家都还睡着。”村民们说,起火的一楼是出租房,住的是一位20岁的淳安女子黄某,二楼住着房东夫妻俩,三楼住房东女儿。
起火后10多分钟,黄某由一位小姐妹陪同回来,满身酒气。见自己的房间起火,黄某一脸茫然,被民警带回了解情况。
据黄某自述,前一天晚上,她和朋友喝完酒后,回到居住的出租房,后来又和同居男友发生口角,一气之下,两人分别外出,黄某又去喝酒了。
昨天凌晨,黄某酒后独自一人回到出租房寻找手机,因酒后迷糊找不到电灯开关,于是掏出一次性打火机点燃,在房间里照明寻找手机。
由于打火机长时间点燃烫手,黄某随手就把它扔到了一个角落,之后又离开家,去找附近的小姐妹聊天。直到小姐妹陪她回来时,才发现自己的房间起火了。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房屋起火后,房东傅某组织家人和其他租房客多次上二楼自救财物。看着火势越来越大,有房客曾劝阻傅某不要上楼抢搬财物了,但傅某没有听劝,不幸遇难。
截至发稿,黄某仍在江干警方接受调查。公安机关对火灾情况在作进一步的调查。警方提醒,发生火灾时,居民应以生命安全为重,切忌盲目抢搬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