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为了证明清白,不仅说出密码,还将存折和身份证交给了陌生人,结果是可想而知。日前,乐清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子,以诈骗罪判处张某、蔡某、黎某、陈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各处罚金2000元。
今年5月6日上午,张某等四人租来四辆自行车,在乐清柳市镇各个金融网点物色对象。上午8时许,受害人纪某从柳市长虹邮政储蓄所出来,被四人盯上了,遭遇了一回“落地拣”的老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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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纪某骑车经过潭头村龙鑫路附近时,尾随而来的蔡某加速超过纪某并丢下一摞“钱”,其实是一张百元币包裹的一捆冥币。随后而来的黎某下车捡“钱”,而接着出现的张某以看到“钱”为由,要求黎某与自己以及纪某一起分“钱”。三人来到一僻静地,正准备分“钱”时,蔡某又骑车返回。他问纪某等三人有没有捡到自己遗失的“巨款”,三人均否认,蔡某便佯装离去。于是,纪某等三人决定骑车到柳市镇龙岗山坟墓边分钱。不一会儿,一直尾随在后的蔡某又赶到分“钱”现场,声称怀疑纪某等三人捡到自己遗失的“巨款”,并要求查验三人身上财物及银行存折。蔡某从纪某身上搜出一张邮政储蓄存折后,要求其说出密码。在张某和黎某的“劝说”下,纪某为证明自己的清白,真的说出了密码。三名犯罪嫌疑人巧舌如簧又哄骗纪某拿出了身份证。张某随即将纪某的存折、密码和身份证交给在山下等候的陈某,并告之密码。陈某立即到长虹邮政储蓄所将存折上的2.4万元存款取走。与此同时,蔡某、张某和黎某借机逃跑。等纪某回过神来,赶到邮政局查询,发现存折上的钱已经被取走了。
当日上午12时许,乐清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抓获四名犯罪嫌疑人,并追回赃款。
记者 王浩 叶倩慧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