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8日讯
“我家用100瓦的灯泡,为什么电表显示耗电量却是120瓦,是不是我家的电表走快了。”近日,袍江新区斗门镇的一居民向本报反映自家的电表不太准。电力部门服务人员上门检查后发现,电表没问题,是其他的待机电器消耗了那20瓦的电。
接到投诉后的当天,供电部门就赶到斗门镇的该用户家进行了现场电表校验,结果发现,电表是准确的,出现偏差的原因是他家里的一些家用电器虽然没有使用,但插头都没有拔掉。
技术人员说,这是因为家电大多有待机功能,在电源开关未关闭的情况下,家用电器内部的红外线接受遥控,电路经常处于待机状态,每一台电脑设备在待机状态下需耗电一般为其开机功率的10%左右,家用电器中,电饭煲、DVD、音响功放、VCD和电视机都是耗能大户,其中电视机的待机能耗平均水平为8.07瓦。因此电力部门提醒读者,为了减少这些无谓的能耗,请及时关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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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电表“走快”了,怎么办?
当用电客户对电表性能表示质疑时,可以向所在地的用电营业窗口申请实验室检定。绍兴电力局在7个工作日将质疑计量器具拆回,进行检定,出具相应的证书报告。如用电客户对绍兴电力局计量中心出具的证书报告结果持异议时,可以在接到证书报告之日起15天内,会同绍兴电力局计量中心,向上级计量检定机构提出复检申请。
全市电力系统范围内的电能表、互感器,由绍兴电力局计量中心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经检定合格后,统一配送至全市各个用电营业部门。绍兴电力局计量中心通过了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授权在绍兴电力系统范围内开展电能表、互感器的强制检定工作;所有电能表、互感器检定装置均获得了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标准证书;所有计量检定人员均持有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并自觉接受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