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长期在外地的陈先生,日前回家发现家里电表被供电部门拆掉了。对此,陈先生非常纳闷,他认为供电部门在没有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拆卸电表不合理。而供电部门则称拆表有章可循。
据了解,陈先生家住苍南县观美镇,因生意需要长期不在家,有时一年半载都没回来过,老家的房子基本空置着。陈先生这次外出超过一年,数天前他回家后,发现家里的电表不见了,连接进来的电线也没了,致电当地供电所,被告知他家的用电户头被撤销了,因此电表就要拆除。“户头里还预存的电费还有剩余,为什么不欠电费也会被销户。”陈先生对电表被拆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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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苍南县供电局了解到,供电部门对类似陈先生这样的用户进行拆表,是依据国家电力部颁布的《供电营业规则》中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即“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用户需再用电时,按新装用电办理。”
供电部门提醒用户,如果因为出差等原因较长时间不用电,用户可事先向当地供电部门申请办理暂停用电的手续,避免拆表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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