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楼国辉(男,43岁,义乌市人),日前被义乌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查明,1992年至2006年,楼国辉与王某先后投资创办和开发了义乌市博雅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浙江佳美投资有限公司、义乌市福田农庄、兰溪市诸葛镇综合市场、龙游福景湾房地产项目等9家企业。
通过审查,楼国辉交代,2005年他先后在兰溪、杭州等地的投资项目亏损达2000余万元。2006年,他向社会上不特定公众高息借贷,用于土地投标、房产开发和为个人购置高档交通工具(其中汽车11辆,包括奔驰轿车一辆)等。2008年6月,因投资项目经营不善无力支付上亿元借贷高息导致资金链断裂。
据楼国辉交代,到目前为止他欠社会上60余人数亿元本金(不含利息)借款不能归还,并欠银行贷款9000多万元未能归还。由于债主逼债,他曾经一度离开义乌躲避在杭州。2008年6月,他曾与债主协议,由债主对其所有资产进行清算用于归还借债,但由于双方意见不能统一,未有结果。
义乌警方已对楼国辉所有公司的相关涉案账目进行控制,并正对受害人进行调查取证。有关楼国辉的资产清算和进一步审理工作,警方正在抓紧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