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3日讯
他25岁就担任了市政养护队的法人代表,30岁成为污水处理厂的厂长,34岁时已经是建设局的副局级干部……他的前途一片光明。然而,内心失衡的权利观、金钱观让他放弃了“前程”而选择了“钱程”。最终,这位历任富阳市污水处理厂厂长、富阳市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年仅38的年轻干部洪永根因受贿而黯然落马。
受贿路上的“第一桶金”
洪永根受贿之路上的“第一桶金”掘自于1999年。这年7月,走马上任成为富阳市污水处理厂厂长的洪永根,年轻有为、意气风发,很想要干出一番成绩来。正逢污水处理厂要进行大规模的基础建设,这成了他施展拳脚的舞台,也使他的人生方向从此发生了质的逆转。
污水处理厂的基础建设扩建工程需要对外进行招投标,很多大的建设工程公司纷纷闻风而动,而大权在握的洪永根,自然成为各工程公司攀结、示好的对象。洪永根也因此结交了不少“朋友”。浙江某建设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的几位老总就和他以“弟兄”相称,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程量核定、工程款结算上自然是一路绿灯。为感谢洪永根在工程项目上的帮助,也为了日后能得到更多的照顾,建设公司开始用金钱巩固和洪永根的“情谊”。
1999年八九月份的一天,洪永根与建设公司的王某、朱某等人商讨进厂污水管网建设的有关事宜。因工程建设时间紧,作为新增工程量,不再单独招投标。双方谈妥了合同及价款,建设公司得到的合同价略高于市场平均价,洪永根在其中的“作用”建设公司自然心知肚明。当晚,一行人吃完晚饭后,王某塞给洪永根一个礼品袋,说是一点小东西以表感谢。洪永根拿回家一看,除了一些电子产品外,在礼品袋的最下面还塞着一沓现金,这让洪永根心里“咯噔”一下,他数了数,整整3万元。这一晚,他没有睡安稳。
据洪永根交代,当时面对这3万元钱,拿还是不拿他心里有过不小的挣扎,他的第一想法是还钱,毕竟3万元不是个小数目,想想这么多钱,真不敢拿;但心里面还有另一个声音:反正和他们都是“弟兄”,兄弟之间的一些“情谊”往来也是正常的,再说以后还要在污水厂的工程上关照着他们……所以,犹豫之后,洪永根还是收下了这笔钱。不久,他就把这笔钱存入了银行。这是洪永根自参加工作以来收受的第一笔大额贿赂。犹豫之后的选择让他亲手为自己关上了一扇光明之门,而打开了另一扇通往罪恶的黑暗之门。
污水管道成了捞钱渠道
有了这“第一桶金”,之后更加心安理得。只要是该建设公司要帮的忙洪永根一定帮,而只要是“弟兄”送来的钱财,他也一概收受。1999年至2003年期间,洪永根分8次非法收受建设公司王某等人经手送的人民币共计14.1万元。
与受贿相伴的是贪欲的增长和价值观、金钱观的失衡。要帮忙的人越来越多,而以朋友之名送来的钱财也水涨船高。从此,年轻的洪永根在受贿之路上越走越远,刚上任时的雄心壮志早已被金钱所遮蔽,污水管道更是变成了他的捞钱渠道。
2002年上半年富阳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招投标,挂靠在杭州A市政工程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包工头王某也参与了投标。后A公司为中标单位,杭州B市政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作为中标候选人,但考虑到B公司竞标价格比A公司要低40多万元,污水处理厂决标领导小组以低价中标为由进行投票决定B公司中标,王某不服提出复议。到了2002年下半年8月左右,A公司经过复议周折之后最终被确定为中标单位。但是富阳决标领导小组要求其参照B公司投标价来签定合同,将差价40万元作为赞助款给污水厂搞绿化。王某不满,希望在价格上少降一点,同时为了在工程施工、工程款结算上得到时任业主单位的污水厂厂长洪永根的关照,王某对洪永根展开了金钱攻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