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六部门将联手整治高速上的“视觉污染”
2008年11月0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超高回报
催生“高炮广告”遍地开花
浙江在线11月03日讯
“某某管业”、“某某稀有楼盘”、“某某皮革城”……从杭州出发,行驶在车流量最大的沪杭甬高速公路上,两侧一块块大型广告牌,总是不由分说地扑入眼帘。按时速100公里计算,司机平均每分钟就能看到十多个不同内容的广告牌。
“广告牌比公路标识牌还要多。”杭州长运的孙师傅常年穿梭在沪杭之间。“大概是沿线位置不够用了,如今两边稍远点的地方也出现了广告牌。”
孙师傅的话一点都不夸张。2007年9月,省交通厅向省政府提交的《关于加强全省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外广告牌管理的请示》中写到,目前全省建筑控制区外的广告牌共有3076块,占高速公路沿线所有非公路标牌的67%。
今年10月14日到16日,六个部门有关人员,对沪杭、杭甬、杭金衢等的调查发现,仅沪杭甬高速公路嘉兴段,两旁建控区外的广告牌就有542座,占了沿线所有非公路标牌的63%。
“‘高炮’的效果好,很多客户指名要做这个。有生意做,广告公司当然会想办法弄些广告牌。”就职于浙江某广告公司的章强告诉记者,“高炮广告”价格近年来水涨船高。像沪杭甬高速公路,商家要想发布一年的广告,得花费近百万元。一些财大气粗的商家为达到预定效果,一次性租几个甚至十几个,是常有的事。“通常一块普通的高炮广告牌,花十万元就能建好。”
违法广告牌占了近七成
如此密集的广告牌设置有多少是规范的,会不会对行车安全造成影响?
设置在高速公路控制区内的户外广告牌有一定限制,需要得到主管行政部门许可。而对于控制区外的广告牌如何设置问题,至今无法律条文对其有所规定。
《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只规定,“高速公路控制区外设置户外广告牌等非交通标志的间隔是30米”,却对广告牌与广告牌的间隔没规定。因此,在法律缺失的“真空”地带,广告商们见缝插针,导致沿线广告林立。
由于广告牌设置牵扯到多个管理部门,一些广告商“绕”道而行的事也常发生。找到两侧土地所属乡镇,得到其批准后,在农田上建牌。“以前只要给当地几万块钱,再分别给当地村委会和拥有土地的农户一两万块钱,就可在这家人的田里竖牌。”
一位参与调查的官员称,目前有近70%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没通过任何审批备案。
“这不但影响高速公路整体美观,还会对司机行车安全造成影响。”杭州高速交警支队一位民警告诉记者,商家往往在广告设计上要求“出新出彩”。如果驾驶员被广告牌上的内容及夺目的色彩所吸引,很容易因走神引发事故。
违法广告牌将一一拆除
针对我省高速公路两侧广告牌违法设置违章突出的情况,已引起各级领导和部门的高度重视。
省交通厅在《关于加强全省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外广告牌管理的请示》中,也建议制定相应法规、规章,统一明确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外80米范围为广告控制区;并将广告控制区的管理主体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目前,各部门已形成一致的整治方案:将开展由政府牵头、各部门参与的违法广告牌联合整治,坚决拆除违法广告牌;另一方面,形成全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设置规划以及多部门参与审查的机制。同时进一步推进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设置与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与完善。(0310303)
早报讯高速公路沿线的大型户外广告(俗称“高炮”、“擎天柱”),及与此相似的在城市腹地的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户外广告,已成为广告传媒经营公司重要的发展阵地。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人经常发现,高速公路两边的广告牌比交通指示牌还多。各种“高炮”广告,已成为你不得不接受的“视觉污染”。
近日,省工商局、交通厅、国土资源厅等六部门对我省部分高速公路沿路非公路标牌进行现场调查发现,两侧建筑控制区外竖立的广告牌,竟有七成左右未经任何部门审批。所谓建筑控制区范围,指的是高速公路隔离栅外缘起30米,互通立交、特大型桥梁隔离栅外缘起50米。谁来对高速公路沿线的广告牌进行有效监管,成了眼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胡丹
编辑:
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