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5日讯
拿着超市的审批执照,却经营着有70多个摊位的农贸市场。昨天,这家位于湖墅北路73号的“日铸岭食品超市”,接到拱墅区政府的整改通告。结果,常来买菜的马大嫂们,舍不得这家价格便宜的“农贸市场”被取缔,于是给早报热线打来电话。
马大嫂:
这里的菜便宜20%左右
昨天上午10点左右,记者来到日铸岭食品超市时,买菜的马大嫂依然很多。萝卜每斤1.3元,青菜1元……在这里,几乎看不到马大嫂们在讨价还价。
去年7月底,该市场开张以来,家住贾家弄的毛阿姨天天都来这里买菜。“这里的蔬菜比别的农贸市场便宜20%左右,肉类也便宜10%左右。”毛阿姨说得十分肯定。不少马大嫂异口同声地说,这里是个真正的“老百姓市场”。
毛阿姨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在这个市场买菜,一个月下来,能省下不少菜钱。有时候,这个市场的菜卖完了,我也不愿意跑到离这150米左右的杨家门农贸市场去买,宁肯第二天早点到这里来买。”
因为菜价便宜,一些住在大关小区的居民也舍近求远赶到这里来买菜。
摊主:
希望政府保留这个市场
蔬菜、家禽、肉类、豆制品、水产等等,在这个400多平方米的市场里,菜的种类齐全。
在市场中间一排卖水产的罗女士,虽然只占了拐角上不到2平方米的摊位,但生意照样红火。“一大早,居民就从各个地方赶来,我这里的几箱水产,很快就能卖光。”说着,罗女士拎起摊位上仅剩的几条鱼给记者看,以示她确实卖得不错。
罗女士说话比较实在:“这个市场不仅租金便宜,跟别的农贸市场相比,还省去了许多管理费。我们摊主的成本低了,菜价当然也降下来了。”
虽然,政府的通告中明确写着:现场内经营户如有意向异地继续从事经营的,可与区商贸旅游局联系,区政府将协助联系周边农贸市场安置。可这些摊主都表示不愿意离开。他们提出,如果可以的话,现在马上补办相关手续,或者采取比较人性化的方法,好让这个市场继续保留下去。
超市负责人:
没有超出经营范围
在市场二楼,记者找到了超市负责人宋可惠。他从办公室拿出一大堆复印件,分别是《食品卫生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及一些税收票据。
记者看到,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定型包装食品与非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宋先生解释:“市场上在卖的各种蔬菜,属于非直接入口散装食品,没有超出经营范围。”
那为什么审批的是个超市?宋先生说,他是打了个“擦边球”。“从2001年4月开始,我就在贾家弄审批了一个城北饮料食品市场一分场,经营农贸市场。2005年1月1日,搬到和睦路149号,审批名称为杭州春岚饮料有限公司,仍然经营的是农贸市场。”宋先生觉得,在超市内经营农贸市场不算超范围经营。
区政府:
给出相对优惠的整改措施
根据通告上的落款,记者找到了拱墅区政府。牵头此事的办公室张宁副主任表示:“农贸市场的设置,按照服务半径是有定点规划的,即使要开农贸市场,也需要经过贸易局和工商部门审批。而日铸岭食品超市显然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张宁说:“如今他的经营与超市完全不符。如果能在规定时间内,他能将市场整改为超市,就不会被取缔。”
另外,对于市场内的摊主,政府也开出了相对优惠的整改措施。除了帮他们联系周边农贸市场安置外,还有一个月试营业时间,以及两个月的租金优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