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1月13日讯 省委、省政府决定于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对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考核。今天,省委、省政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对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这次检查对象是全省10个市和12个省直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内容主要是党政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对前一次(2006年)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2007年、2008年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的情况等。
这次检查在定性评价的基础上增加了量化考核,结果将记入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会议强调,检查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责任制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大领导力度,强化检查的权威性;严格检查程序,强化检查的严肃性;把握检查标准,强化检查的科学性;突出检查重点,强化检查的针对性;注重运用成果,强化检查的实效性。要通过责任制检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推动今年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的全面落实,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