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就被法院缺席判决与丈夫离婚,可8天前她回到普陀时才发现如此残酷的真相。近日,虾峙媳妇黎华找到记者诉说她的委屈:
黎华(化名)原籍安徽,10年前嫁给了比她大8岁的虾峙男子赵某,随后户籍迁入虾峙。据黎华称,虽然这几年夫妻感情不太好,但丈夫并没正式向她提出过离婚,她也没有收到法院的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更没有去法院出庭。那么,丈夫是怎样“通过合法手续”和她离婚的呢?
突然收到离婚判决书
11月9日,因为孩子生病,感觉靠自己一人承受不了高额的医疗费用,在海南打工的黎华想回到虾峙,找丈夫赵某讨要部分费用,让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丈夫冷漠地丢下一句话:“以后你别找我了,我们已经离婚了。”
黎华听后一下子懵了,近2年来丈夫并没有正式和她提过离婚的事,法院怎么会作出离婚判决呢?11月11日,黎华赶到普陀虾峙,签收那张让她感觉摸不着头脑的离婚判决书。现场法官解释说,法院已经采取了公告送达的形式告知。庭审中,原告及所在村委会还出具了一份 “下落不明”证据。
法院审理认为,由于原、被告婚后脾气不合,且不注意培养本不牢固的夫妻感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被告长期离家外出不归,更是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重要因素。经做原告的夫妻和好工作无效,且鉴于原、被告双方长期不履行夫妻义务的事实,应准予原、被告离婚,婚生儿子随被告共同生活,原告赵某自2008年1月起至子女独立生活时止,每月承担儿子抚养费500元,每半年支付一次,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和12月30日前付清。
记者在该份判决书上看到,2007年12月,赵某向法院提出离婚。今年5月,法院做出离婚判决。
常有联系怎成“下落不明”
黎华告诉记者,1999年,刚20岁出头的她与虾峙镇凉湖村渔民赵某结了婚。婚后一直到儿子出生的那几年里,她都呆在虾峙岛上。
在家养了儿子几年后,因经济状况日渐窘迫,黎华去沈家门开了家理发店,随后把儿子带到沈家门全托给别人抚养。丈夫赵某常年在外洋钓鱿鱼,返航时便在沈家门租住的房子共同生活。“因家里欠着不少债,经济条件又不好,儿子7岁那年把他送回了老家安徽阜阳去上学。”黎华说,去年春节前夕,丈夫给了她800元钱,要她接儿子回虾峙过年。她到了阜阳接着了儿子,但路费已花得所剩无几。黎华在与丈夫要路费的电话中,因为琐事吵了嘴。于是,黎华一气之下没有再回沈家门,过完年就去海南做水果生意。这一去就是近2年,夫妻双方再也没见面。
“虽然没见过面,但我们还是经常有发短信、通电话联系。”黎华说,今年7月,赵某还发过短信给她,问她胖了还是瘦了。当赵某在一次轻微车祸中摔伤腿后,也曾与她联系过。“最让我心寒的是,一直在联系中,赵某始终未曾对我说起过起诉离婚的事情。”
11月12日下午,黎华来到普陀区妇联寻求帮助。在妇联工作人员与赵某联系的电话中,赵某承认了与黎华有联系这个事实。
只想拿到孩子的抚养费
“我对这个男人已经不抱希望,加上以后也不可能每隔半年便来追讨孩子的抚养费用,现在只希望他能将孩子的抚养费一次性付清,然后离开舟山,从此和他(赵某)再无任何瓜葛。”这是目前黎华最大的心愿。
11月12日上午,记者陪同黎华来到浙江星舟律师事务所咨询。该所俞宏波律师告知,就该案件来说,从法院判决书的内容来看,法院在程序上是没有问题的,向黎华的户籍所在地送达了传票,在无法联系、传票无法送达黎华本人的情况下,进行了公告。至于黎华所声称的一直和赵某有联系,赵某理应将黎华的联系方式提交法庭而未提交,如果属实,只能归结于其个人品质问题。
俞宏波说,当前的焦点并不在于法院判决离婚这件事情本身,而在于黎华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判离婚,感觉心理受到伤害,很委屈。而对于黎华希望一次性拿到孩子抚养费的要求,因为法律上不支持,他建议黎华寻求其他途径来主张自己的权利,最好能找到当初原告的代理律师,联系到赵某进行协商。
但赵某对黎华一直避而不见,甚至不接黎华的电话。无奈之下,11月12日下午黎华来到普陀区妇联求助。妇联工作人员打电话与赵某联系,希望他能与黎华见一面,并就抚养费用支付等问题进行协商,但被赵某以马上要出海没时间为由拒绝。随后,妇联工作人员联系了虾峙法庭,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赵某不按时付清孩子的抚养费,以后可由黎华邮寄一封强制执行申请书到虾峙法庭,法庭工作人员会为其服务,将孩子的抚养费用从赵某处执行并汇入黎华的账户中。
法律援助可帮助讨抚养费
11月13日,记者来到普陀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该中心律师杨平湖告诉记者,缺席审理离婚案件时,法官通常会根据原告提供的由村委会、居委会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下落不明”证据,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被告以公告的方式送达有关诉讼文书,经过法定期后,即视为送达。如果被告在公告指定的出庭时间、出庭地点不出庭应诉的话,法官将会根据庭审中对有关证据的认定,作出离婚与否的判决。
“但是离婚案件的缺席审理制度在特定情况之下也存在一定的弊端。由于被告不到庭,法庭很难查清原告、被告之间真实的财产状况等问题。”杨平湖认为,从该起案件来看,是赵某利用该特殊的公告送达程序,导致黎华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杨平湖表示,该法律援助中心将尽力帮黎华完成心愿,为避免黎华来回奔波,可由黎华出具委托书,法律援助中心帮忙每年或每两年追讨一次她孩子的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