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8日讯 金华市政府11月14日下发通知,决定对金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一年一度的调整:从9月1日起,金华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从750元调整为85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从6.4元调整为7.1元。
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主要考虑到我市经济发展比较快,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应该相应有所提高。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原则上既能保障职工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又不至于使地方企业负担过重。员工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确定劳动关系的,都适用这一标准。
金华市是1994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的,到去年为止已先后调整了九次,从2003年开始每年调整一次。今年调整的具体标准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的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的。最低工资中包含了社会保险中需要个人缴纳的部分。
“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按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工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最低工资标准其实是劳动者报酬的一条底线,除非企业效益确实很差、经营者收入也不高,一般情况下,企业不能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标准工资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