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近日,鹿城工商分局对销售“水益生”水杯的张某以涉嫌虚假宣传行为立案查处。鹿城区消费委提醒消费者,切勿轻信诱导广告。
据南浦工商所调查,今年11月以来,张某从永康市某公司购进200只“水益生”超能纳米活性水杯,并发布宣传广告,宣称“水益生超能纳米活性水杯不仅能清烟毒、除酒毒,还对肥胖、痛风、便秘、高血压、关节炎等由于酸性体质所引发的疾病及身体亚健康问题,有很好的预防和恢复作用”,还有“浙江人疯狂抢购”、“千杯不醉的神奇”、“烟不用戒,放心抽”等功效性、煽动性的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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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水益生”超能纳米活性水杯的产品说明书没有相应的说明,张某不能提供支持广告词论点的相关合法证据,张某承认这样宣传主要是为了“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
为此,鹿城区消费委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切勿轻信诱导广告。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之前,对广告的真实性作必要的核查,不要轻信经营者夸大其词的宣传,特别要警惕来自“功效”、“优惠”等方面的诱导、误导,必要时可以主张审核书面材料的权利,充分维护和享受法律赋予的知情权,督促经营者履行告知义务;
二、树立科学消费的理念。树立理性、文明、责任消费观念,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拒绝“最优惠”、“多功能”的诱惑,反对迷信、畸形、炫富的消费陋习;
三、自觉履行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用法律武器充分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发现违法行为时,要积极向相关行政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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