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浙江省“十佳检察官”候选人简介:钱永胜,男,41岁,大学文化,嵊州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从检12年来,曾在审查批捕、控告申诉、反渎职侵权等多个岗位工作。他以优良的政治素质和强烈的事业心,在不同的岗位上都有突出表现。他经办的刑事案件件件都是“铁案”,他负责处理的35件涉法上访案件,其中5件是老大难案件,但都得到有效的平息。2005年,他在办案任务繁重,母亲病危情况下,仍一心扑在办案上,成功主办了5起滥用职权案件,取得了全省第一的好成绩。他恪尽职守,清正自律,先后获得了嵊州市“劳动模范”、绍兴市检察机关“十佳侦查员”等荣誉;2006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钱永胜同志1996年11月后从事检察工作,现为嵊州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反渎局局长。从走上中层领导后,一心以事业为重,在不同工作岗位上唱响了一首首宏亮之歌。
在艰难中奋进,主办了多起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少、查办难,一直是困扰反渎工作的棘手问题,尤其是行政执法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隐蔽性强,责任分散,干预多,查处起来十分不易。但钱永胜同志没有被困难所吓倒,通过摸索总结,认识到行政执法领域的渎职侵权案件不是没有,关键是如何去寻找线索,挖掘案源,坐等举报线索必然带来工作的被动。为此,他主动出击,通过群众反映、新闻媒体报道、走访相关部门了解掌握情况,从中确定有价值的信息进行初查,办出案件。04年以来他主办了10起滥用职权案,所有案件都被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08年他又成功领导办理了嵊州市规划管理处两名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超面积房地产项目土地出让金流失案件,该类渎职问题一直是检察机关“想啃而难啃的骨头”,此前难以找到有罪判决的案例,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社会效果,也为查办该类渎职案件提供了成功范例。
做个有心人,积极发现案件线索
作为反渎部门,能否做到有案可办,关键不是依靠群众举报,而是要做事业的有心人,主动走出去,以高度的敏感性,从群众议论的热点、新闻媒体曝光的焦点和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中,去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钱永胜同志就是用这样的方法,查办了一起又一起渎职侵权案件。如,05年在走访中与群众闲聊时,有人讲到嵊州市浦口经济开发区其中一填方工程多支付了工程款,钱永胜同志听到后,十分警觉,没有听过就忘,而是把它牢记心头,向领导汇报后立刻作为渎职侵权线索来办。一些同志认为该案造成的后果难以确定,工程承包协议也存在重大缺陷,而且责任很分散,存在责任人员之间互相推诿责任的空间,难以追究刑事责任,并建议放弃该线索。但钱永胜同志坚持不彻底查清有关情况,决不放弃该线索,并抓住工程验收和预决算资料中的疑点不放,深挖细查,查明原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管委会预决算工作人员黄蒋维、管委会建设科负责人竺林江,在开发区填方工程中,明知只完成工程总量的68%,却滥用职权,为乙方当事人仿造工程纪要,并不复核、不审计,就在建安发票上签字确认支付工程款,致使造成国家经济损失37万余元。案件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08年查处的二起渎职案线索也是钱永胜同志根据社会上群众的反映而发现的,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90多万元。
周密调查取证,把案件办成铁案
渎职侵权案件造成的事实后果通常是清楚的,但责任往往十分分散,如何从渎职侵权案件的犯罪构成案件入手,把事实弄明白,把责任分清楚,这是案件具体办理的关键,否则一只很好的案件可能会功亏一篑。钱永胜同志就是这样,以过细的作风,从把握证据关入手,对每件案件的初查,事先充分酝酿思考,从个案实际出发,正确判断疑点和突破口,制订出周密祥细的调查计划,慎重做好每个证据的固定,对一些关键、重要的谈话,不仅拟订谈话提纲,还有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详尽的对策和方案,把证据搞扎实。如他主办了嵊州市挂牌的“浦口屠家埠村民就工业小区填方工程问题涉法群体信访案件”,该案件反映的多支付填方工程款问题已经省及地方等多家媒体报道,纪委、审计、法制局等多个部门调查都未能查清事实,村民到省、绍兴市群体上访进一步加剧,市委就交办限期办结。由于该案时间紧、任务重,且涉及理论和实践不一的工程技术问题,很难得出肯定唯一的结论,但要有效平息矛盾和事态又必须作出结论。在此情况下该同志迎难而上,先就有关工程技术问题全面收集资料、咨询本市及绍兴的有关专家,找负责该案填方工程测量计算的有关技术人员调查取证;然后绞尽脑汁的苦思冥想,分析、判断出可能存在的案件事实和突破口。通过全面、深入、细致、艰苦的调查取证工作,询问、提审相关人员40人(笔录42份),终于查清了有关人员的渎职行为,并追回因此造成的国家损失31万余元,从而有效平息了矛盾和事态,得到了市委市府和群众的一致肯定。
灵活运用策略,确保12小时突破口供
作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的业务部门,要监督别人的渎职失职行为,自身首先必须严格依法办案。为了能在12小时内突破口供,该同志在审讯前总是全面分析已初查获得的证据资料,根据犯罪嫌疑人特点和弱点,对症下药,制订出针对性很强的讯问方案;审讯时又充分运用各种讯问技巧,以事为据,以理说法,正气凛然,使所办案件首次讯问时间没有一起超过12小时的。如在办理嵊州经济开发区一填方工程案件时,犯罪嫌疑人黄蒋维提出只对其签字的二笔工程款负责,不对未签字的那笔工程款负责。若按期所讲,则难以对其以滥用职权定性定罪。由于其辩解出乎意料,首次讯问就不能在12小时内搞清问题。为此,钱永胜同志向领导汇报后,果断提出先将犯罪嫌疑人释放,把证据搞扎实后再来传讯犯罪嫌疑人。经过进一步深入调查取证,最后黄蒋维不得不承认其该负的责任,突破了案件。
公而忘私,体现了强烈的责任心
古话说:忠孝难两全。在现实生活中,忠孝的确时而会发生碰撞,当一个人遇到对检察事业的忠诚与对母亲的孝敬二者冲突时,会作怎样的选择,很多人会感到痛苦和艰难。2005年,对钱永胜同志来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原本科室有四名同志,由于年龄因素一名老同志在年初时退休了,另一名已工作了二年的干警,5月又被当地市委选调到乡镇担任领导职务,一度科室只剩下科长和钱永胜同志二个人,而这年又是渎职侵权部门更名时期,案件的办理任务、压力十分沉重,由此主要的工作任务就落在钱永胜同志身上。却在这个时候,1-3月他的岳父因病医治无效去世,随即他的母亲被确疹患了肝癌晚期。怎么办?钱永胜同志面临着艰难的决择,按理说母亲是一个人的至亲,尤其他觉得母亲是在艰难岁月中靠采茶、卖柴,省吃俭用,含辛茹苦,将他养育成人,供他完成学业的,在母亲弥留之机,理应时时陪伴、照料母亲,尽儿子的最后一分孝心。然,钱永胜同志从工作大局出发,毅然选择了忠。在他委托亲戚把母亲陪到医院去检查那天,发现了母亲患了绝症,而那天已安排对涉嫌滥用职权的黄蒋维谈话,当亲戚从医院电话告诉他这情况时,他如雷轰顶,泪流满面,但当时对黄蒋维的谈话正处于关键时刻,无人可以替代,不允许他马上赶到医院去。于是他以坚强的意志控制了自己的情绪,按照原定思路,顺利完成了谈话后才去医院。随后,他安排母亲住院治疗,并花钱雇保姆照料母亲,自己又一心扑在办案上。在住院期间,其母多次发生病危的情况,医生好几次电话告诉他,他正在谈话取证,无法赶到母亲身边,忍受了良心的痛苦和折磨;9月母亲去世后,又简单地操办了丧事,马上又投入工作之中。因此,在05年5至9月的短短5个月时间里,钱永胜同志充分发挥了局长的助手和骨干作用,为主承办了5件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既是主办者又是书记员,5个案件的绝大部分笔录等证据和所有文书都由他制作、固定。为此,他不仅为母亲多付了高额的医疗费用(估计多花费了5万余元),而且在亲戚中落得了一个不孝的坏名声,多次受到母亲和亲戚的指责。多年来,钱永胜同志就这样经常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时不时忘我地工作,由于超负荷工作,他自己也患上了高血压、颈椎病等疾病,体现出了公而忘私的精神品质。
执法为民,坚持公正廉明
钱永胜同志这种精神的形成并不是偶然的,而与他平时注重自身学习改造分不开的。在党员先进性教育中,他积极参与,笔记本摘录了满满的一大本,还撰写了心得体会文章,结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时时思考执法为什么,我能为维护司法公正做点什么,把“执法为民、保障人权、服务大局”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在工作中经常以此来提醒自己,规范自己。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他又以新的姿态投身其中,认真查找自身在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要求自己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依法、公正、文明、安全、规范,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让犯罪嫌疑人心服口服,所办案件没有一起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案中,钱永胜同志还能正确处理好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关系。由于涉嫌渎职犯罪的人往往都有一定的地位、关系,他们之所以渎职犯罪,是由于某种利益或关系影响而实施的损公肥私行为。因此,一旦出了问题,就有人会出来保护,会出来干预,会出来施压,这些钱永胜同志都遇到过了,有人又送烟酒又请吃饭,请他手下留情,被他拒绝推辞了;有人见软的不兴就来硬的,把某个领导扛出来,称他们也不主张办这个案,要好自为主,为自己的政治生涯留点后路;至于通过亲亲朋朋说情的就更多了,但钱永胜同志决心依旧,坚持原则,你说你的情,我办我的案,做到不枉不纵,秉公执法,真正体现了一名优秀检察干警的良好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