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4日讯
小区停车难,但在不少小区,地下车库却闲置大量车位。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只卖不租的地下车位,因为价格太贵而且没产权,少人购买;还有一些小区,路面和地面停车位配备太少。
记者对杭州小区的停车难进行了调查,发现地下车位的生存现状,恶化了居民停车矛盾。为此,杭州拟出台新举,地下车位将可大开先河办产权证。但一些细节目前还是未知数,一些疑问也随之产生。
-调查
买地下车位不安全不实惠
拱墅区浪琴翠苑,地面车位饱和,地下车库原来曾闲置大量车位。
原来,小区地下车库车位每月租金是360元,而地面停车位月租金仅100元。路面不堪拥堵,物管说服业主把车停入地下车库,可没多少业主响应。最后,物管与开发商协商,临时以每月100元的价格出租给业主。
但开发商到底会优惠到何时,谁也不知道。
为什么大家都不肯买车位?
“我的房子100平方米,当年总价才40万。买个地下车位使用权,五六平方米却要10万元,还不能办三证,实在没有安全感。”浪琴翠苑业主唐先生说。
“地面车位便宜,每月支付也不显负担。”浪琴翠苑业主史女士说,前段时间,小区又发动大家买地下车位,她根本不考虑。
记者调查发现,越是新的小区,地下车位出售率越低。家住中央红石花苑的楼女士说:“我们小区,一个车位使用权买断的话要28万元,平时每月还得付50元的保洁服务费。”
有的有车位,有的没有,不公平
“幸亏我当初有先见之明。”下城区西湖新城的业主李先生庆幸地说,小区248户人家只有78个地下车位,其中一个是他的。
西湖新城,杭州最早的高层住宅小区之一,首批住户经济实力较强。李先生是第一批购房者,并买了一个车位。
唐先生的房子是二手房,没车位,“小区路面没处停,但没车位就进不了小区,只能找周边道路停车,时常担心被开罚单。”他说,同为业主,却无法享有同等的车位使用权,这是不公平的。
沈塘铭苑的300多户人家,地上能停十几辆车,地下停车位也只有69个。
“小区路面车位即来即停的。”沈塘铭苑工作人员小章表示,考虑到业主实际情况,停车费用比国家规定价格要低得多,“白天也会有周围小区车子进来停车,有的说是看父母,我们也分不清。只得让他进来停。”
配套车位被出租成住房和商铺
江干区景芳六区,底层的架空层为车库、自行车库。不过,如今,部分车库却成了住房或商铺。
24幢架空层,卷闸门改成了一扇小门,并安装了窗户。从窗户的缝隙里记者看到,里面摆着一张床及衣柜之类的家具。
“有些业主把车库租给打工者,汽车则停在小区道路上,这样的情况很多。”一位小区业主透露,几年前说要整治,结果没变化。
-新办法
小区地下车位,可办产权证
对于地下车位的种种遭遇,杭州酝酿办法解决:开全国先河,给地下车位进行产权登记办证管理。
11月14日,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在解决“两难”问题会议上表示,房管、国土等部门,研究符合法律规定的措施,只要开发商符合条件,就可办理产权登记并发证,从而保障住宅小区地下车位业主的权益;投资建造车位的开发商,也不会因造车库而让资金浪费。
社会停车场,也可出售
若开发商投资兴建社会大型停车场,杭州市政府将会给开发商一定的优惠政策,而且,“社会停车场也可以参考出售。”
商品房每套配建1个车位
杭州建委根据前期的调查结果建议:商品房每套配建1个车位;经济适用房每套配建0.5个车位;拆迁安置房以90平方米为界,90平方米以上每套配建1个车位,90平方米以下每套配建0.5个车位;廉租房每套配建0.1个车位。
对这项建议,王国平很赞同。
杭州市规划局表示,提高停车位配建比例已着手研究。明年,杭州会出台文件,并在具体规划中执行。
车库是本小区配套,严禁挪用
有些地下车位只售不租,或开发商把所有车位出租、售卖给非小区业主。对这样的投诉,有关部门表示,虽不合理,却无相应法律可进行制约。
事实上,《物权法》对这一点的态度相当明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满足业主需要。
市委书记王国平表示,车位、车库是在全体业主的产业下建立的,是小区的配套服务项目,不能挪作他用,不能提供给非小区业主。如果业主不愿购买,开发商应向小区业主出租。
如出现车位被挪用,包括开发商售租给非小区业主,或擅自改变用途,交警、城管执法应当严厉查处。
-追问
有产权的车位被占,能报警吗
地下车位一旦能办产权,意味着购买者拥有处置权,就如同房屋一样可上市买卖。
“地下车位的产权证与房屋产权证,要规定在一起才能用,否则,业主把车位卖给其他小区业主,到时小区治安就乱了。”丹桂花园的业主柴女士,在为政府出台的政策叫好时,也不禁担心。她说,不仅要限制地下车位单独交易,还要对每户家庭购买车位的数量,进行限制。
根据会议的内容,小区车位只能卖给本小区业主,但耀江文萃苑的业主陈瀛问:“车位和房子不一样,虽然有产权,但不能装大门。万一车位被占,又联系不到车主,该找谁帮忙?能按擅闯民宅报警吗?”
人防工程部分车位,能出售吗
建筑物地下空间,有一部分是开发商按有关法律规定兴建的人防配套工程。
“地下车位是否属于人防配套工程?人防配套工程部分能出售吗?”有业主担心开发商使诈。
杭州市人防办介绍,人防配套工程的产权问题,一直不明朗。最近,国家人防法正在修改,意见也分成两派。有的认为应属国有资产,有的认为应属开发商或小区业主所有。
杭州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说,他们在地下车位的租售管理中明确建议,人防工程内的车位仅作为出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