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6日讯
昨天是第九个“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去年,县级以上妇联共接到有关家庭暴力的信访2351件,占整个信访量的12.31%。杭州市“110”家庭暴力救援中心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10月,共接警2380余起,平均每天接警8起,主要集中在父子纠纷和配偶打架。
记者从省妇联权益部了解到,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并提供法律保障,省妇联正努力推动相关政策法规出台,制定《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已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度二类立法计划,以及省政府2008—2012年立法调研项目库。
省妇联介绍,虽然目前有《宪法》、《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同时规定禁止使用暴力虐待、残害妇女,但对于家庭暴力的有力制裁,主要还是依靠《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和《刑法》有关规定。
“110”民警在出警过程中也发现,对于那些伤情轻微、施暴情节较轻、后果不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只能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力度很弱,难以达到惩戒施暴者的目的。
此外,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很少有目击证人,单凭受害人陈述又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而左邻右里和知情人又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外人不好干涉,给执法部门认定家庭暴力性质带来困难,使受害人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护,而且大多数受害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遭受家庭暴力后,一味忍让迁就,不会及时收集有效证据。温州龙湾法院前两年审结离婚案475件,有41.2%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反映有家庭暴力,但其中70%没有提供证据,有提供证据的,也仅有8.6%得到认定,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施暴者的纵容。
从明年开始,省妇联将准备启动立法调研工作,借鉴国外的反家庭暴力保护令制度,为受害妇女提供及时的救助,建议有关部门成立反家庭暴力专项基金,以及专门的工作委员会,明确相关联能部门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的职责任,争取让《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早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