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9日讯
近期全球经济形势突变,加上元旦春节将至,企业拖欠工资现象又到了高发期。为保证我省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钱,高高兴兴返乡过年,昨天,省政府特别召开“全省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各区市政府分别与省政府签订了“防范企业拖欠工资目标责任书”。
从今天开始到春节前的一个半月时间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等五部门还将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今年“清欠”形势严峻
“我省是民营经济大省,非公有制企业比重高,劳动密集型产业比重高,中小企业比重高,农民工从业人员队伍十分庞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动荡等因素的影响,我省部分企业出现了经营困难。我省的建筑、装饰装潢、交通、水利施工企业,服装、鞋帽、玩具、眼镜等劳动密集型中小型加工企业以及其他各类服务企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11月15日,我省已发生欠薪逃匿的企业有351家,涉及劳动者2.1万人,拖欠工资7600万元,通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努力,采取财产保全、政府垫付等应急措施,已发放被拖欠的工资5900万元,目前还有1700万元尚未解决。
五部门今起联手为民工追薪
从今天起至2009年1月15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等五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这已经是我省自2002年以来连续第七次开展以清理拖欠工资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陈小恩介绍,到目前为止,我省共追回被拖欠工资25亿元,涉及劳动者190万人。
省劳动与社会保障监察总队总队长沈长仁告诉记者,本次专项检查范围包括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交通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当前已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以及可能发生欠薪逃匿的用人单位。
据了解,五部门将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不按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进行依法处理,决不手软。
我省已筹集欠薪应急周转金1.5亿
昨天,省政府与所辖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地“三个确保”,即确保春节前本辖区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年度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年度不发生因欠薪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省政府还要求各级财政尽快按照市县至少100万元,经济发达、企业集中、劳动用工较多的乡镇(街道)至少30万元的标准追加安排欠薪应急周转资金,以便在关键时刻,解决被欠薪职工的燃眉之急。
我省从2003年开始在建筑业推出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2004年,我省开始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筹集的“欠薪应急周转金”,专门为被欠薪职工提供紧急援助。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陈小恩表示,截至今年7月底,我省已筹集各类工资支付保证金27亿元,欠薪应急周转金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