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9日讯
随着2009年元旦和春节的一天天临近,全省企业欠拖农民工工资的高发期也将到来。因为受国际金融动荡影响,一些企业面临困难,更增加了“欠薪逃逸”的几率。昨天,我省召开了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省政府专门与全省各市签订了责任书,严防企业欠薪,这样的举措在我省还是头一次。
全省351家企业
发生欠薪逃逸事件
由于受国际金融动荡的影响,我省的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出口加工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发展困难,有的已经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甚至出现了卷资逃匿现象,由此引发的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一些建筑、交通施工企业也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据统计,截至11月15日,全省已经发生欠薪逃逸的企业有351家,涉及劳动者2.1万人,拖欠工资达到7600万元。目前,有5900万元追回发放给农民工,另有1700万元还没有着落。
首次签订防范欠薪责任书
昨天,省政府正式与全省各市政府签订了一份《浙江省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目标责任书》。
《责任书》“约法三章”,要求各市确保春节前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确保不发生新的工资拖欠,确保不发生因企业欠薪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眼下,我省将密切关注玩具制造、服装加工、制鞋、箱包加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一些产业链下游小企业。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或欠薪苗头的企业,劳动保障部门将和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动,及时处理。对连续两个月不能正常支付职工工资的企业,将由当地政府采取措施处理。
从12月1日到2009年1月15日,我省将组织开展第七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交通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当前已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以及可能发生欠薪逃匿的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