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9日讯
因为曾递交过二胎生育的申请,仙居县下阁镇双楼村的男子朱群山(化名)在离婚后,意外发现自己和前妻的名字,居然还被镇政府对外公布在二胎准生名单上。结果,媒人先后介绍的两名相亲女子,看到名单,都大骂朱群山“骗子”,谈对象的事也“吹”了。
朱群山认为,是镇政府张榜公布的行为造成他两度恋爱告吹,一气之下把镇政府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赔偿其经济损失。昨天,仙居县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恋爱告吹状告政府
朱群山是仙居县下阁镇农民,经人介绍与应某认识,两人于2003年2月22日结婚登记,又因感情不和,于2006年5月29日由仙居县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2008年,下阁镇政府在朱群山所在村红榜公布了计划生育二胎名单,里面有原告朱群山与应某名字。而此时正逢他人为朱群山介绍对象,所介绍的两名女子得知该情况后,大骂一通介绍人和朱群山,拂袖而去。
朱群山很是郁闷,一纸诉状将下阁镇人民政府告上法庭。朱群山认为,下阁镇政府所张贴公布的生育二胎名单是导致其两次谈对象失败的原因。这几年为了谈对象,他欠下了两万多元的债务,朱群山认为,都是下阁镇政府张贴名单造成的,请求法院判决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昨天上午,仙居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被告下阁镇人民政府认为,原告朱群山与应某结婚时系初婚,经两人申请,镇审查报县计生局批准其再生育申请,因原告与应某没有将离婚情况告知被告,故每年仍同原告所在村其他育龄夫妇一道进行公示,此政府行为是合法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实施的“双楼村2008年规划出生人员公布”行为,是以当事人申请为前提,其目的是通过公示的形式公开行政审批结果,接受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事务的监督。在该审批事项尚未实现或被撤销之前,这种公示行为既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
法院同时认为,原告朱群山与应某经司法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应当主动向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撤回生育申请或将离婚的事实告知计生部门或被告,而原告并非如此,导致本案纠纷产生。朱某以下阁镇人民政府公示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为由提起诉讼无理无据,法院依法驳回朱群山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