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12月1日讯 日前,省委常委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浙江省2009-2010年政府主导性重大建设项目计划》。计划共安排79个项目,总投资8641亿元。其中2009年投资1822亿元,2010年投资2309亿元,两年投资4131亿元,其中安排省本级财政资金260亿元。
这批重大建设项目具体分为六类,即:保障性安居项目4个,农林水利项目14个,基础设施项目48个,社会事业项目6个,生态环保项目5个,自主创新项目2个。11月10日以来,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省委、省政府果断决策,省有关部门迅速行动,经过大量周密的工作,最终确定了明后两年政府主导性重大建设项目计划。据介绍,计划编制遵循四项原则,一是符合国家扩大投资、促进消费的政策导向,注重项目质量,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二是与相关规划相衔接。主要与六大行动计划和“十一五”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相衔接,保持项目计划的连续性,同时根据新情况、新要求作相应的调整,避免新的重复建设。三是突出重点。主要安排保障性安居、农林水利、基础设施、民生、环保、自主创新等六个方面项目。列入计划的政府主导性投资项目,要在有利于推进项目实施的同时,尽可能发挥带动社会投资的积极效应。四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既要千方百计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又要充分考虑政府资金安排的可能。
省发改委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中之重,是实现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最直接举措。各地各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在依法依规、程序到位的前提下,从简从快、扎扎实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和建设实施工作,并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把项目建成放心工程、廉洁工程、精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