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2日讯
火腿肠上绑着饼干,牙膏上捆着面巾纸,两瓶饮料绑在一起“买一送一”……如今,商家为了推销商品,很多都会采取捆绑式销售促销手段,但随之而来的是捆绑式消费纠纷的增加。记者从省消保委了解到,近期,台州消保委做了一次捆绑式消费状况调查,67.2%的消费者接受过捆绑销售的商品或服务,而相关的消费纠纷也逐年上升。
调查结果显示,70.4%的消费者认为在电器手机销售、食品商场、美容美发行业捆绑销售最普遍。但76.9%消费者认为捆绑式消费存在的问题有捆绑的附属商品质量往往不令人满意,不是非常实用,存在强迫性。
在调查中,45.6%消费者在捆绑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中遇到侵权行为。据了解,有些商家把快过期食品捆绑促销。个别商场、超市往往通过“捆绑销售”、“化整为零”手段,将一些快过期或已过期的食品销售出去。有时赠品出现问题,商家总会推卸责任。一位陈女士在电器城买了一台价值800元的电磁炉和1500多元的微波炉,商店免费赠送给她一个电饭煲。结果电饭煲在使用中出了质量问题,找商家时,卖场工作人员解释说,电饭煲是商家“白送”给消费者的,出了质量问题一概不负责任。
据介绍,一些捆绑销售还常常以“套餐搭配”的形式来吸引消费者,但畅销的搭配滞销的,品质好的搭配品质差的,消费者一不小心就会落入圈套。如有些房屋“装修套餐”广告称“花两三万元钱,就能实现房屋精装”,这对部分消费者相当有诱惑力。实际上,“装修套餐”的报价只是基本工艺的项目价格,如厨卫镶砖、刷墙等,如果要做吊顶、石膏线等,都得加钱。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面对各种捆绑消费,首先要根据自己的消费需求,选择自己需要和适合自己的商品及服务,不能盲目听信企业宣传。对于项目相对复杂的消费,大额度消费等要订立合同,避免权利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