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商报刊登的《50米范围内批了两家卷烟零售店先开的烟店告了市烟草专卖局》一文中提到,郎俊和叶美开的两家卷烟零售店相隔不到50米。郎俊认为叶美开店的审批手续存在问题,因此把杭州市烟草专卖局告上了法院。日前,郎俊从上城区人民法院拿到了一审的判决书,判决郎俊败诉。对于这个结果,郎俊表示将再次上诉。
郎俊的卷烟店开在北景苑紫荆商街9号,叶美的卷烟店开在东新路1029号。两家店只隔了4间商铺的距离,据郎俊实地测量相距约16米。依照《杭州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合理布局规定》:城镇卷烟零售点间距不少于50米。经营主是残疾人并提供残疾人证明,可不受城镇卷烟零售点间距不少于50米规定的限制。叶美系残疾人,但是户口在浙江丽水。因此,叶美这样的情况是否适用以上规定成为了庭上的第一个争议点。
法院经调查认定《杭州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合理布局规定》明确残疾人属于该政策的照顾范围,但是,对于残疾人户口的限制并没有明确的申明。此外,市烟草局出示2004年该局内部的一份《关于<杭州市烟草专卖局零售许可证及合理布局有关规定>解释的通知》。该份通知表明,对于外来残疾人办证将从严控制。因此,法院对外地户籍残疾人不属于该政策照顾范围的理论不予支持。
郎俊对此感到不解,因为自己和律师曾多次到市烟草专卖局办证中心办证大厅咨询外地户口的残疾人可否享受“50米政策”照顾,他们得到的所有答案都是否定的。“不仅是办证大厅的工作人员说不可以,我们还拨打了市烟草局的咨询电话,也说残疾证需要受属地管理,外籍户口不能享受‘50米政策’照顾。”郎俊认为,不管市烟草局的规定有没有明确外籍户口的管理政策,但是在实际操作上的确是办不到的。
郎俊的代理律师质疑,市烟草局对于外地户口残疾人的从严管理没有一个具体的说法。对于外地户口的从严管理究竟有什么依据、怎么从严管理等问题无法从该通知中查明。
此外,经郎俊调查,叶美的房东叫滕刚,目前任职于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市烟草局出示的实地勘测图纸标示的两家店位置与实际位置不符是本案的第二个争议点。法院认定,该证据的证明目的是两家店相距小于50米范围,法庭对此证据予以支持。但是,郎俊及其代理律师认为,实地勘测图纸的错误正是证明了叶美的许可证并非依照合法手续办理所得。该图也是该局员工为符合办理程序随意绘制。他说:“虽然这次败诉,但因为市烟草局的办证手续可能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我们将继续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