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温州12月9日电(记者 沈锡权 张和平)据温州市消防支队有关负责人在当地的新闻通报会上称,分别于12月3日和12月5日发生在温州鹿城区、瑞安市两起火灾的起火直接原因均为安全用火意识不到位、室内用火不当引燃可燃物所致。
12月3日凌晨1时33分许,位于鹿城区矮凳桥路31号的温州市鹿城区宽心老人公寓发生一起较大火灾,过火面积88平方米,造成7人死亡。经公安部火调专家查明,火灾原因系罹难者之一的施某(79岁)在床上使用打火机不当引燃了床上物品,检查人员找到了一次性打火机的残留物。据介绍,腿有残疾的施某平时有在床上吸烟的习惯。
12月5日清晨4时多,瑞安市飞云镇学前路16号民房发生火灾,烧毁2间半民房,过火面积约260平方米,造成5人死亡。检查初步认定火灾为“一层楼的南半间设灵堂处、蜡烛燃尽失火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
另据了解,12月3日至8日,温州市鹿城、瑞安、龙湾先后发生了3起较大的亡人火灾,共17人遇难。7日龙湾区发生的火灾除5人当场死亡,尚有4人尚在医院救治,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