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9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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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讯12月8日清晨5时许,温州市龙湾区沙城镇七二村中宁路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这是温州市一周来发生的第三起较大火灾,三起火灾共造成17人死亡,前两起火灾原因已查明,温州市消防支队昨日通报了调查结果。
又一场火灾夺走5人生命
12月8日凌晨5时52分,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沙城镇中心街中宁路120-122号发生火灾。消防部门立即调派2个中队4辆消防车30余人赶赴现场,最后于6时2分到场,6时50分将大火扑灭。
据了解,火灾现场为两间五层砖混结构民房,当时1楼正在装修,堆着木材、不锈钢等杂物。大火是从1楼开始烧起来的,很快就蹿到了顶楼,火势蔓延很快。而且,该出租房隔壁是一家煤气店,当时店内还存放着几十个煤气罐,所幸扑救及时没有引发更大麻烦。
该民房二至五层为出租房,包括房东一家3人在内共住有16人。
据事发民房附近居民黄先生介绍,昨天上午5时多,当地一些居民外出晨练时发现,七二村中宁路的两间5层楼民房窗户内,冒出浓浓黑烟,“肯定是房子里烧起来了”,居民们急忙踹开一楼的卷帘门,只见火光冲天,楼上不断有人跑下来逃生。
消防部门初步认定火灾过火面积约131平方米,现场发现5人遗体,有关部门认定,死者均为重庆人,为两名男子和一个三口之家,孩子年仅2岁。
事发后,温州市有关领导迅速到达现场指挥抢救,目前由多个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组正对火灾原因进行进一步调查。
前两起火灾均是用火不当引起
12月8日下午,温州消防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日发生的另两起火灾原因。
12月3日1时30分,温州市矮凳桥路31号的鹿城区宽心老年公寓发生火灾,火灾烧损建筑面积88平方米,造成7人死亡。经过公安部消防局火调专家的勘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火灾原因认定如下:起火部位位于老年公寓205房间内东北侧,由南往北数第四个床铺床头。而导致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就是,公寓内的老人施某因在床上使用打火机不当,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公安部消防局和省消防总队的专家,经过现场勘察,排除了电器和烟头及外来人员引发火灾的可能性,在现场还找到了打火机的残留物,火灾原因是经过多名专家讨论最终认定的结果。
12月5日4时50分许,位于瑞安市飞云镇学前路16号民房发生火灾,火灾烧毁建筑面积260平方米,当场造成4人死亡,8日得到证实,重伤的一名儿童因医治无效也已经死亡,此次火灾死亡人数上升为5人。
经过消防人员的调查,发现火灾发生的原因是,该居民楼一楼南半间西北角木制方桌(灵台)上蜡烛燃尽后,剩余的火苗引燃下方可燃物,致使火灾蔓延火势进一步扩大,造成事故发生。
消防部门在分析两例火灾案件的原因后指出,这两起火灾直接的诱因就是在室内用火不当引燃可燃物造成。
“通天房”是造成多人遇难的重要原因
温州消防支队支队长吴建告诉记者,8日上午龙湾区和5日瑞安市火灾都是发生在温州的“通天房”内。所谓“通天房”,就是一些上世纪80年代在城乡接合部建的砖木结构房屋,由于有关部门管理不到位,一般盖至3层到5层,由于温州地基软,这些楼一般只有一个木制楼梯,一旦一楼发生火灾,极容易引发“烟囱效应”,烟和火直接向上集中,特别是浓烟一起,楼上的人很难逃生。
这些危房量大面广,目前在温州的外来人员中大约有170万租住在这里,已成为温州消防的重大隐患。
对此,吴建提醒说,4楼以上火灾,市民不要跳楼。万不得已要跳,也最好先把被褥等柔软物品先扔下楼,选择着地点,手拉窗台,重心下移,脚先着地,呈蹲式,增加逃生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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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来,省内发生的一些重大火灾
12月8日,清晨5时许,龙湾区沙城镇七二村中宁路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
12月3日凌晨1时35分,温州市鹿城区宽心老年公寓发生火灾,公寓内住着70名老人,这起火灾造成其中7位老人不幸遇难。
10月23日,杭州市江干区笕桥草庄村一出租房屋发生火灾,一名房东在抢搬财物时遇难。
9月2日晚9点10分左右,杭州市环城北路141号的永通信息广场顶楼发生火灾,这是杭城今年“最高”的一起火警。
8月21日23时46分,浙江温岭市太平街道钟楼路第二菜市场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七十多住户不同程度受损。
7月26日晚10时30分许,位于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南食品市场西侧的仓库发生火灾。由于仓库内存放有烟花爆竹、酒类等易燃可燃物品,因此火势十分迅猛,一名来余杭过暑假的广东少年李鑫在救火中,不慎踩空从屋顶掉下,摔成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