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一帮人自称是“瑞安市长途客运联合管理小组”成员,穿上印有“客运监管”字样的制服,开着几辆七座面包车在路上“巡逻”,几年来堂而皇之地向路过瑞安的一些长途汽车收取所谓的“管理费”。昨天,安徽籍司机康先生等人就向记者反映了这样的咄咄怪事。
“客运监管”拿走线路牌
推荐阅读
国内首个灯塔主题公园将现瓯江畔
网友遭遇网约陷阱 记者暗访
“暖冬计划”助推本地游
温大教师集体婚礼真特别
近期频发“欠费电话”骗局
温州民俗博物馆先睹记(图)
康先生驾驶的是一辆从安徽省利辛县开往瑞安的长途客运车。11月25日凌晨4时,当车子到了瑞安城区安阳路口时,康先生打开车门,让一名乘客下车。此时,迎面驶来的一辆乳白色七座面包车,突然横停在客车前面,车上坐着五名身穿制服的中年男子,制服上印有“客运监管”字样。其中两名中年男子气势汹汹地跑上客车,拿走客车挡风玻璃后的线路牌。一男子对康先生说,因客车站外下客,他们要扣留线路牌,并让康先生于次日上午到位于瑞安市东门客运站内的瑞安市长途客运公司接受处理。
11月26日上午,康先生来到了瑞安市东门客运站。在该客运站一楼的一间办公室内,康先生见到了一名50来岁、身穿制服的中年男子。头一天,就是他跟另外一人到客车上拿走了线路牌。
康先生问起拿走线路牌的原因时,该中年男子对他说:“这个月的‘管理费’交了没有?不交管理费就把线路牌交给运管所处理。”对于他所说的“管理费”,康先生表示不解。
离开之后,康先生立即向其车辆所属的瑞安市二运公司反映此事。随后,二运公司与警方取得联系。当天下午,经过瑞安市公安局安阳派出所民警与瑞安市长运公司工作人员的协调,康先生才拿回了线路牌。
交了“管理费”,自由上下客?
据另外一名长途大巴司机王先生反映,从安徽省利辛县发往瑞安市的长途班车共有6辆。三年来,这些穿着“客运监管”制服的人员,每个月都要向车主收取200到500元不等的“管理费”。一些跑其他线路的长途客车也有被收取“管理费”的情况。
在瑞安市十八家客运中心内,一名姓王的车主告诉记者,他这辆客车跑的线路是河南省固始县至苍南县,跑这条线路的有四辆车,他们的车子都要经过瑞安。这三年来,他们每个月也要向这些男子交“管理费”,刚开始每个月是500元,后来是300元,现在则可以讨价还价。在上月,他们刚交了200元。这些人收取了“管理费”后说,自己和运管部门“是一家的”,交了“管理费”后,客车就可以自由地在塘下至瑞安城区途中上下客。这些男子还说,如果不交“管理费”,只要发现客车在站外上下客,他们就向运管部门举报。随后,王先生还向记者出示了他在11月份交了“管理费”后所拿到的收款收据,收据上面盖着“瑞安市长途客运联合管理小组”的印章。
“这是一种变相敲诈”
对于被收取“管理费”的情况,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长途大巴司机称自己是有苦说不出。他说,一些长途客车经过104国道塘下至瑞安城区段时,由于要求在站外上下车的乘客比较多,司机权衡经济利益往往会迁就,“这样做当然是违规的”。而收费者就抓住这个把柄,以此威胁,迫使他们不得不交“管理费”。“这是一种变相敲诈!”跑长途客运的熊先生这样认为。他说,虽然长途客车在站外上下客是违规行为,但是谁给予“管理小组”没收线路牌的权力?“管理小组”成员如果发现他们违规了,可以向运管部门举报,而不应该收取“管理费”,这些人的行为简直就是“雁过拔毛”。他表示,被收取“管理费”的长途客车,可能有100多辆,据此估算,这3年来,这些人收取的“管理费”可达上百万元。
说起这个“管理小组”的内幕,瑞安市二运公司一位瑞安籍的司机告诉记者,这个“管理小组”成立于2005年。由于当时许多路过瑞安的长途客运汽车存在严重的违规拉客、拉货现象,扰乱了瑞安的长途客运市场。为此,在瑞安市从事长途客运的四家公司各条线路的车队承包人自发组织成立一个“管理小组”。这个“管理小组”成立之初有30来名成员,还配备了10来辆七座车。这些人拿着相机在路上“巡逻”,如果发现路过的长途客车在路上违规拉客,就立即拍下照片,将违规车辆通报给运管部门。刚开始,这种做法也使路过客车违规拉客的现象有所减少。但是到后来,“管理小组”就直接向客车收取“管理费”。客车交了“管理费”后,即使违规拉客,他们也不再举报。而每辆车每个月所交的“管理费”,就被当作“管理小组”成员的工资。
问及“管理费”,匆匆挂电话
对于司机康先生所称的“管理小组”让他到瑞安市长途客运公司“接受处理”的情况,该公司一位姓姜的副总经理说,“管理小组”成员不是他们公司的职工,这些“管理费”也没有交到他们手上,因此,他们也无法进行管理。至于这些人为何在他们公司一楼“办公”的问题,他解释说,他们公司一楼的几间店面都租给了私人,并非他们公司的办公室。随后,这位副总经理将“管理小组”负责人陈先生的电话号码给了记者。
陈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是瑞安市长运公司的退休职工,是该“管理小组”的负责人。他承认“管理小组”是由那四家公司的一些车队承包人自发组织的,而他们所穿的“客运监管”制服,是在市场上买来的。当记者问及有关“管理费”的问题时,他匆匆挂断了电话。
对于“管理小组”收取“管理费”的情况,瑞安市运管所负责人说,运管部门根本没有聘请这些人协助管理。如果车主遇到类似被收取“管理费”的情况,可及时向运管部门举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他们将作出严肃处理。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将向瑞安市交通局纪委反映这种情况。
翁时盼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