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转型升级腾出更大空间
————省国土资源厅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努力推进“保稳促调、转型升级”工作
浙江日报12月11日讯 最近,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深入基层,落实相关省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报批工作和开工点的征地工作。这是省国土资源厅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积极贯彻推进“保稳促调、转型升级”工作的一个镜头。
为积极应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急剧变化,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省国土资源厅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标本兼治保稳促调要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积极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服务工作,为扩大内需、加大投资提供用地保障,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
重点建设项目将会有用地保障
近日,针对部分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工作中存在的前期工作不到位、用地报批进度缓慢的问题,该厅抽调20名干部组成6个工作组,由厅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赴11个市开展实地调研,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据了解,最近一段时间,省国土资源厅正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部署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服务月”活动。
据介绍,目前被列入重点保障的建设用地主要分为三类项目:事关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事关经济转型升级的建设项目用地;加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项目用地;保障事关民生的建设项目用地。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建立了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情况通报制度、用地报批联动协调工作机制,以确保具备报批条件的重点建设项目快报批、早启动。
据介绍,省国土资源厅将对报批的重大建设项目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审批手续,缩短报批时间。省国土资源厅通过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为大项目解决了3.69万亩的补充耕地指标。
省国土资源厅还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拓宽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空间。据了解,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中,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共同就土地利用等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了17项专题研究,并注重做好与省级各部门“十一五”规划的衔接;同时还积极向国家争取有利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确保为我省扩大投资、推进重大建设项目预留用地空间。
据介绍,省国土资源厅正在充分利用我省作为全国唯一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试点省份的契机,对现有土地利用规划作局部修改,确保防灾救灾、社会公益、城镇村重要基础设施、污染企业搬迁等事关民生、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4类建设项目顺利报批。
开源节流保障浙江人的“粮袋子”
保障了重点建设项目,浙江人的“粮袋子”怎么办?对此,省国土资源厅的答案是: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努力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开源”保障浙江人的“粮袋子”——做好以低丘缓坡开发和滩涂围垦造地为重点的土地开发工作,以提升耕地质量为重点的土地整理工作,以农村宅基地整村整治为重点的土地复垦工作,力争全年新增耕地20万亩以上;全面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建设标准,加大补充耕地项目立项、施工、投资、验收管理,建立项目投资审计制度和新增耕地质量验收制度,着力提升项目建设水平和新增耕地质量。加大省统筹补充耕地力度,力争全年新增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5万亩,确保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
捏紧“口子”精打细算地用土地——根据省政府“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的统一部署,省国土资源厅已经研究制定了“365”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这一方案已经取得了初步效果。目前全省单位建设用地面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二三产业国内生产总值这两项指标已领先于东部沿海其他五省。
帮助中低收入居民“有所居”
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等紧凑型住房(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用地供应,供应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为了保障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需求,为了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省国土资源厅正在严格控制低密度大套型住宅用地投放,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中民生用地比重。
同时,为了减轻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压力和开竣工压力,省国土资源厅已在研究对新出让的房地产用地,在出让合同中约定出让金分期缴纳和开竣工日期,适当延长出让金缴纳期限和开竣工期限。
为了更好地保障被征地群众的权益,省国土资源厅还进一步强化土地征收管理,从严格征地程序、严格补偿标准、严格安置政策三个方面,严把土地征收审批关,从源头遏制非法征地、强制征地、低价征地行为。全面实施征地区片综合价和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加快了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进度。据了解,目前已有90%的市、县完成了调整工作,全省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