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5日讯
“一名法官加上一名村(社区)基层工作人员,共同负责一名未成年缓刑犯的帮扶工作,湖州市南浔区法院推出‘双导师’制一年多来,未成年缓刑犯再没有发生再犯现象!”日前,湖州南浔区人民法院关工委主任陈军勇来参加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交流会,其首创的未成年缓刑人员“双导师”制引起与会者的兴趣。
“以前未成年人犯罪法院宣判完就交给公安机关去监管,后来发现那些小青年的再犯率很高,于是我们尝试着建立了‘法官导师制’,由他们与一些‘问题少年’结成对子,通过一个月通次电话,3个月来法院报到一次,半年定期回访等方式来引导他们改掉恶习走回正路。结果发现,这些小青年总是不说真话,而且他们分散全区各地,由于距离、时间等原因,我们不可能随时掌握他们的动态,帮教效果大打折扣。”陈军勇告诉记者,正是这样他们才想到了配备“双导师”制,“效果很好,小青年们一上网吧一喝夜酒帮教导师就给我们打电话,几次下来他们就不敢了。”
沈峰(化名)是石淙镇镇西村一位因聚众斗殴而被适用缓刑的少年犯,被判缓刑4年,今年6月刚刚缓刑4年期满。“我们盯了他4年,刚开始他就是一个小混混,常和狐朋狗友在一起,那时候我们几乎天天给他打电话讲道理,其实小青年本质是不坏的,一般都是交友不慎、家里又不管,我们花功夫下去他们还是很听话的。”陈军勇说,几个月下来沈峰就“乖”多了,并多次有检举立功表现。
为了不让他闲逛起来,村里给他安排了一个施工的工程,他做得非常出色,现在他已经被村干部作为一名预备生产队长来培养了。
陈军勇告诉记者,大部分犯罪的未成年人都是17岁左右的孩子,初中毕业后没有继续升学或就业,就闲逛起来了。“这部分孩子是危险人群,他们一般犯罪都是打架、盗窃、抢劫,很多是没事干游荡起来,钱花光了后就开始动坏脑筋,很难监管。”陈军勇说,试着通过学校、教育局等各部门把初中毕业后没有升学的这部分人名单收集上来,做一个跟踪监测,然后想办法安排他们培训或者就业,以避免他们游荡。这个工作正在进行试验,毕竟只依靠法院关工委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全社会动员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