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12月15日讯 近日,台州市路桥区48家建筑公司联合发出倡议:不拖欠农民工一分钱工资,并主动与劳动监察部门签订了《工资支付责任书》,立下“军令状”,直接把工资发到农民工手中。
记者了解到,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今年企业形势普遍比较严峻。截至11月份,台州市所属9个县市区共接到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8729件,同比增长了75%,涉及农民工人数达16040余人,拖欠工资总额4000多万元。而约有半数拖欠工资纠纷案来自建筑行业,主要原因是因包工头携款逃跑或拖欠、扣克工人工资引发纠纷。
“到目前为止,我们辖区内没有接到建筑企业拖欠工资的举报投诉。”路桥区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吴建良对记者说,为了有效做好预防工作,早在10月、11月,该区劳动监察大队就对全区48家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摸排,逐家签订《工资支付责任书》,要求企业“大老板”们必须亲自把农民工工资发到每个工人手中,不能发给承包商。同时规定建筑企业在工地完工后或合同终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春节前10天,无论工程是否完工,农民工工资都要全额结清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