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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肖埠文景苑有人封了自家阳台 物业翻墙进去给拆了

   浙江在线12月16日讯 住在杭州南肖埠文景苑的业主郑先生,遇见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他所在的小区滨江物业公司趁他不在,派人从阳台进入室内,强行拆除了他家门窗。

  杭州滨江物业公司强行入室拆走郑先生家门窗的一个理由是,郑先生家封阳台不经审批,改变了楼房外立面。那么,郑先生家封阳台究竟算不算改变楼房外立面呢?记者来到了杭州市江干区建设局,工作人员说,现行法规对于楼房外立面并没有明确的界定。

  杭州市江干区建设局系统工会卢锡源主任:“这个界限现在比较模糊的,阳台的外立面,对于业主来说《物权法》出来了,这是我的财产,在符合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我怎么处理都可以。”

  那么,就算是要改变楼房外立面,需不需要通过相应的审批呢?记者来到了杭州市规划局。规划局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现行法规中,改变住房外立面需要通过审批的,主要是那些临街的住房,而像郑先生家这样的非临街住房要改变外立面,并没有规定必须要经过审批。那么,杭州滨江物业公司拆除郑先生家门窗的依据是什么呢?对此,杭州滨江物业公司的解释是,他们是按照当初业主委员会通过的业主公约办事的。

  杭州南肖埠文景苑建成交付在2005年底,交付时,很多居民认为阳台朝北,封阳台利大于弊。但小区物业要争创示范小区,很快,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以全体业主公约的形式,规定所有居民不得包阳台,但这样的限定似乎并不得到业主们的认同,即使在物业公司强硬的阻拦限制下,记者在郑先生所在的10幢2单元看到,还有三分之一的住户包了阳台,而采访中,很多居民表达了希望包阳台的强烈愿望。

  杭州南萧埠文景苑居民:“封阳台对老人来说好处很多。我就住在二楼,天气这么冷,这个背阴地方风这么大,我连里面的门都不敢开,一开风就特别大,灰尘也特别大。”

  杭州南萧埠文景苑居民:“每天下雨这个时候,我们半个阳台都是湿的,都是水漫进来的,阳台外面封的钢板水泥都烂掉了。这个阳台我们根本就没有用。”

  杭州南萧埠文景苑居民:“他现在不是不让我们封,让我们挂帘子吗?有的人挂白颜色的有的人挂红颜色的,你这样做起来也是不美观不舒心。”

  看来,当初业主委员会提出的公约,受到了很多业主的反对,那么当初这个公约是怎么产生的,采访中,业主们都表示不知道。其实,当时业主委员会是怎样成立的,它的成员是谁?它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代表全体业主的意愿,这些同样受到了业主们的质疑。

  郑先生:“我们这个业主委员会,小区居民不能跟他们直接联系,只能通过物业公司指定的业主联系信箱跟他们联系。有什么回复,业主也只能通过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来告诉我们。”

  郑先生说,本来业主委员会应该具有制约物业公司的职能,但是现在这个业主委员会,连个具体负责人都很难见到,可以说是形同虚设。在这样的情况下,许多业主要求重新召开业主大会,选举出新的业主委员会。

  郑先生:“我们这个签名,今年九月份送到凯旋街道金秋社区,社区应该在比较短的时间内给一个答复,召开或者不召开,来协调这个事情。一直拖了三四个月到现在。”

  记者找到了杭州市凯旋街道金秋社区党委副书记余海芬,她也是南萧埠文景苑业主委员会成员。当记者向她询问有关问题时,她却上来推挡记者的镜头。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业主大会的业主人数一旦达到全部业主人数的20%,社区就应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郑先生说,他们收集的签名已经超过了要求的数量,但是社区拖着迟迟不肯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理由是业主收集的签名有问题。但是有小区业主对记者说,他们在收集签名的过程中,却遭遇了物业公司的阻挠。

  杭州南萧埠文景苑居民:“我们去敲门保安就拦住不让我们去问。而且他狠话怎么说,我让你怎么死你都不知道!”

  “物业公司只要对住户不满的,就派人不断敲砸住户的门,深更半夜从晚上12点砸到凌晨三四点钟,以各种手段来威胁住户,达到他们的目的。”因为不堪忍受保安连夜的骚扰,郑先生曾经起诉物业公司。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在晚上11点到早上7点之间,除非紧急事情,不许再敲砸郑先生家大门。但是,郑先生的家并没有从此得到安宁,情况反而愈演愈烈,这次不仅门窗被拆走,连家里也被砸得一塌糊涂。

  郑先生:“我们现在觉得非常可怕的是我觉得这个行为在不断的恶化当中很可能酿成一些恶性的刑事案件。”郑先生感到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希望公安部门来保护他的权益。“我们也向分管的凯旋派出所提交了相关的信息,我们向他们表明我手头上有录音,而且我们有一些居民可以作为证人出面来作证,证明物业公司有过这样的行为,是比较大的嫌疑人。到目前为止7月8号的案件,没有任何一个警员来问过我相关的情况,也始终没有给我一个答复。”

  郑先生的案件,杭州凯旋派出所正在处理当中。

  如果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能够积极的行使起维护业主权益、限制物业公司行为的职能,如果社区能够负责任的、高效率的受理业主的申请,如果公安部门能够及早搜集证据,把居民受到的侵害消灭在萌芽中,那么,物业公司也许就不敢这样越权行事。也只有这样,业主的权益才能够得到保证。在《物权法》的背景下,业主的权益如何主张,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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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无 于2009-07-16 09:54:54 就 南肖埠文景苑有人封了自家阳台 物业翻墙进去给拆了 评论

  实在是太过份了,在各个小区都有这样的事发生.保安?所谓保安!就是来保卫我们居民的安全工作的.然那么多做保安工作的人,理念上就有一种误解.穿了套类似的服装,还真把自己当警察了!主要原因是物业为赚钱,随便招了些从农村来的农民工来做保安工作,这些人的素质怎能跟得上城市人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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