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7日讯
今后,我省牧场向乳品公司销售原料奶时,将逐步使用“生鲜乳购销合同示范文本”;通过明文规定,规范原料奶的生产销售过程,规范牛奶的交易行为……昨天,省工商局对外公布《关于提振奶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推出七大举措,力挺民族奶业重整旗鼓。
《意见》要求工商部门大力推行生鲜乳购销合同示范文本。通过广泛宣传和大力推行统一制定的生鲜乳购销合同示范文本,积极规范生鲜乳交易行为。工商部门还要联合农业部门指导监督生鲜乳购销双方遵照执行情况,保证奶源的质量。工商部门、各地消保委则将在全省范围内广泛推行乳制品消费体验制度,组织消费者代表通过“看、听、查、尝、谈、评”等多种方式,对奶制品企业的“奶牛养殖、牛奶加工、储藏运输”等环节进行体验和监督,用消费者切身的感受来重塑国人对国产乳制品的消费信心。此外,该《意见》还要求工商部门,积极推进乳制品企业商标战略;加强监管,确保流通环节乳品安全等。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三鹿奶粉”事件使国内奶产业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击;与此同时,洋奶粉大举入侵,大批压境。如果不提振民族的奶产业,用不了多久,国人将难喝到本土牛奶。因此,我们不能原谅无良企业的过错,但更不能错过产业振兴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