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打交警了!”13日傍晚6时许,在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与中心二路交界处,一辆宝马车周围,围了一圈人。一名交警在车旁,路人纷纷抱不平,称交警被宝马车的女车主打了。
宝马车、女事主,交通警,几个看似平常的词凑在一起,便注定成为一则引人瞩目的社会新闻。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交警一贯出于强势地位,遇到他们恭敬还来不及,怎么敢动手去打呢?而女事主之所以敢打交警,难道不是仗着开的宝马车,有钱有势吗?
但是,应当引起我们注意的是,面对众多赶到现场的记者,车主的丈夫冲记者们喊道,“你们不要听到宝马车就兴奋,不要听一面之词。”看了报道中我们也知道,交警被打了是事实,女事主也不否认,但女事主为何要打交警呢?交警没有发话我们不能妄加猜疑,可当事人却是满腹委屈,称交警先是骂其丈夫“傻×”,在之后的过程当中又骂了她一句“×你妈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潘女士动手打交警。原来,打交警与与开宝马车没有直接关系。因为就算是没有开宝马车普通人,接二连三地被人兜头骂,有脾气大的动起手来也属“情理之中”。
在现实生活中,的确是有那么一些“先富起来的人”,他们仗着自己有钱有势,屡屡上演“宝马车撞了人还要打人”、“醉酒男子驾宝马撞翻母子两人后打警察”等新闻。但也不可否认,还是有个别警察,自身素质不高,在执法过程中滥用权力,甚至骂人、打人。在没有弄清事实真相,“听到宝马车就兴奋”,不能说就是理智的选择。
在一个法治社会里,任何人都不应被打上特殊的印记,不论他是开着宝马、或者是衣衫褴褛,在法律和人格上都应当是平等的。同样道理,如果公共权力没有受到节制,甚至被一些人肆意滥用,所有人都只能成为受害者,当然也包括那些开着宝马车的富人。先入为主地将一些群体有罪推定,“见了宝马车就兴奋”,不仅容易使受害者再次受到伤害,也有违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不要听到宝马车就兴奋,不要听一面之词”。这不仅是当事人的牢骚,更是对公平的呼吁和社会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