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8日讯
原本打算花65万元买一套1995年的二手房,没想合同签订的前几天才发现,该房建于1987年,比1995年“老了8岁”。杭州市消保委最近刚刚调解了这样一起离奇的房产纠纷。
65万元
实际房龄
比1995年早了8年
买下1995年的二手房
就在这时,程女士的朋友听说她在长木里买到了1995年的房子后,连连提醒她:“那边都是老房子啊,怎么可能是1995年建成的?”听朋友这么一说,程女士觉得不对劲了。夫妇俩专程赶到杭州市房管局档案馆查询,结果发现这套房子根本不是1995年建成的。按照档案记载,“房子的建成年代为1987年,属房改房,交给房东的时间是1991年。协议上标注的房龄和真实情况相差8年。”程女士的爱人告诉记者。
“明明是1987年的房子,却骗我们说是1995年造的,这是欺诈啊!”程女士立即联系该中介公司,要求解除购房协议,退还已交的两万元定金,并要求赔偿两万元违约金。
今年9月,杭州的程女士找到杭州一知名房产中介,表示想购买一套价格适中、居住条件比较好的房子。在填写要求时,她还专门注明,最好是1995年以后建成的房子。该中介公司的经纪人带着程女士看了好几套,都没有找到比较满意的。
偶然间,经纪人在“口碑网”上看到长木里有一套房改房教工宿舍:面积55.33平方米,挂价68万元,建成年份1995年,该房还有两台空调、冰洗、热水器、电视机、微波炉等电器。经纪人立即和房东联系上了,程女士也表示同意去看一看。
“房子有简单装修,看起来还不错。”现场看房后,程女士留下了不错的印象。不过从窄小的客厅结构看,程女士还是怀疑不是1995年的房子,要求经纪人立即联系房东,确认是不是1995年的。在得到经纪人肯定的答复后,程女士和爱人决定买下这套房子。
经过讨价还价,双方最终敲定总房款为65万元。当天,程女士、房东、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约定在10月19日之前签订正式的房屋转让合同。按照居间合同规定,程女士夫妇向中介公司支付了两万元定金,合同还对“建筑年份约1995年”进行了确认。
记者联系了程女士交易的这家中介公司,其潮王路店的负责人夏先生告诉记者,1995年实际上是房产证附带图纸的测绘时间。夏先生解释,因为房东年纪大,已经60多岁,便将“三证”交给儿子去中介公司办理相关手续,而她儿子对实际情况不太清楚,所以出现了房龄会不一致的问题。
夏先生表示,因为该公司以前只接触过长木里新村的房子,也没有卖过长木里的教工宿舍,所以对具体情况也不是很清楚;而房东提供的产权证上标注了发证时间为1996年,没有具体建成年份这一栏。该中介表示,他们相信这套房子建于1995年主要出自3个方面:一是房产证后附的图纸上注明测绘时间为1995年,二是房东儿子一直表示建造时间为1995年,三是房子经过简单装修后难以辨别真实年份。
在程女士提出解除协议的要求后,中介公司也派人前往房管局档案馆查询。“从申请表看,这套房子的土地确实是1987年批下来的。”夏先生对记者说。
在了解相关情况之后,中介公司立即与房东进行了沟通。但因为种种原因,始终没有与程女士解除合同。在此过程中,中介公司专门向房东递送了《告知函》,说明“实际建成年份和约定建成年份严重不符”的情况。
无奈之下,程女士向杭州市消保委投诉。经消保委调解,三方最终达成一致:中介公司退还程女士两万元定金,程女士也不再追究违约金的问题。
对这起二手房交易纠纷,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建东认为,卖方没有告知房子的真实信息,造成合同不能成立,责任在卖方。王律师认为,卖方的行为已涉嫌欺诈,应双倍返还定金,程女士也有权要求赔偿。此外,由于该套二手房最终没有成交,按照合同法关于居间合同的规定,中介公司不能收取居间人报酬,应退还相关的中介服务费。
对这起纠纷,杭州市消保委特别提醒购买二手房的消费者,如对房龄比较在意,下单前最好能去权威部门了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