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0日讯
为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切实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与开发建设,规范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市政府昨天出台了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刺激温州房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如何保持温州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一直是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这次房市新政出台,是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相关政策精神,参照相关省市关于提振房市的经验做法,并结合温州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充分酝酿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在房市新政制定过程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情况汇报,提出修改意见,并经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和昨天召开的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意见》分进一步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住房消费环境、优化房地产业投资发展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四部分,共计18条。
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
新政策最大的亮点,就是市区二手房营业税实行分档补贴。新政策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对个人在市区买卖普通住房,我市将以房管部门受理房屋转移登记时间为准,对其缴纳的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分三个档次给予不同比例的财政补贴,即购房4年(含)以上5年以内的补助比例为70%、购房2年(含)以上4年以内的补助比例为50%、购房2年以内的补助比例为30%。二手房营业税关于房屋买卖双方利益,此举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活跃二手房市场。
放低公积金购房门槛
新政策放宽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最高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由男60岁、女55岁统一调整为65岁。对首次利用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市民,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经过调整以后,申请的贷款额度和期限都比以前提高了,购房的门槛也降低了不少。
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在加快城市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方面,新政策规定从2009年7月1日起,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要扩大到低保标准两倍以内,保障对象的保障面积标准从现在每户建筑面积42平方米提高到不低于45平方米,低保户人均建筑面积从现在的13平方米提高到不低于15平方米。新政策还提高了无房户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低保户家庭人口在3人(含3人)以下的,每户每月从现在的546元提高到675元,人口在4人(含4人)以上的,人均每月从现在的182元提高到225元。
增加经济适用房供应量
为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供应,新政策规定2008年至2010年,市区每年要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从2009年起市房管部门将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实行租售并举的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同时,开展限价商品房供应的试点,逐步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同时,在杨府山集中建设租赁性人才公寓小区。在工业区和开发区相对集中的地方,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由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集体宿舍,以逐步解决人才引进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同时,继续落实购房入户政策,凡在市区购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且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或购房金额在20万元以上且人均金额不低于7万元的人员,在市区居住1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其本人、配偶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在市区落户。
提高外迁安置优惠标准
新政策提倡拆迁房货币化安置和外迁安置,特别鼓励对住宅拆迁在外过渡5年以上未认购安置的被拆迁户给予外迁安置。外迁安置面积大于原安置面积的,允许多层建筑在20平方米、高层建筑在30平方米内(含)的按拆迁时核定的基准价或政府审定的优惠价购买,超出部分按物价部门审定的商品价购买。这意味着比原来多层建筑在10平方米、高层建筑在15平方米内的标准提高了一倍。
优化房地产投资环境
为进一步盘活土地项目,解决当前融资难,为房地产企业减负。新政策规定,对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所得税按下限预征,实行按季预缴、按年结算。对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如抵押权人同意出具抵押该土地上所建商品房预售的书面意见的,可以申请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证》。对通过公开土地出让方式取得房地产经营用地的,受让人在缴清土地出让金、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市国土部门可根据宗地划分方案,分宗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鼓励房地产企业以投资、入股或转让方式寻求合作伙伴,进行项目开发。鼓励房地产企业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推进节能减排,对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购置符合国家规定相关优惠目录,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按规定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新政策还要求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机制和突发性事件处理机制,切实维护稳定。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管理,严肃查处开发企业虚假广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炒作、误导消费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加强对法律法规以及购房和购房投资风险等知识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