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真相
死在小旅馆里的男人,正是阿强,山东人。另外两个男人,一个姓李,一个姓滕,6月27日下午,他们从磐安汽车站下车后,临时起了杀心。
6月28日上午,李某和滕某买来啤酒,本想灌醉阿强后动手,但阿强一直没醉。趁阿强晾衣服时,他们在酒里下了药。阿强喝下后,倒在床上呼呼大睡。李某和滕某摸出事先买来的榔头,朝阿强打去……
为什么要杀死阿强?6月17日,阿强到大连将一个出租车司机骗到瓦房店,三个人将其杀害并抛尸野外。然后他们开着抢来的出租车,逃往江苏、安徽等地。逃亡路上,阿强好几次嚷着要回家。李某和滕某怕阿强一回去,就会暴露他们所做的一切。
杀死阿强后,两人赶紧打扫了现场,然后拎了个酒瓶匆匆跳上去永康的车,本想在永康打工,但天气实在太热,只好回老家了。
8真相背后
“我们当时在磐安住小旅馆时,没有登记过身份证,我们杀了人,也查不到我们,也不会知道死者是谁。”
“如果你们当时登记了还会杀人吗?”侦查员问。
“肯定不会,如果我们登记,一下就会查到我们。”
案发后,磐安警方对当地小旅馆进行了整顿,案发的那家小旅馆从此开始要求“登记住宿”。
2008年4月7日,大连市中院一审判决,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两罪并罚,判处李某和滕某二人死刑,并处罚金3.5万元。同时判决二人赔偿被害司机家人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近40万元。
阿强失踪后,他家人根本没想到去浙江的一个小县城找他,“我们去大连,大连警方也很奇怪,他们一直问我们,你们怎么查到的?”现在,侦查员一说到这,仍然一脸自豪。
专家点评
丁仕辉(原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大案科科长、现任治安总队副总队长)
在一些预谋案件中,案犯往往把杀人的中心现场作为防止警方破案的重要场所,因此,无论是进入现场还是撤离现场,案犯都很警觉。
本案中的受害人原为辽宁抢劫杀人案中的同伙。凶手带走了一切可以证明被害人身份的物品。
要查明这类被害人的身份,难度比较大,因为一个原本生活在东北的人失踪,其亲友不会想到去南方的一个小县城寻找。
磐安警方以案件条件入手,最终,查看监控组的侦查员首先获得了成功,作为组织指挥者无疑是高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