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2日讯
19日,一对涉嫌偷电动车的姐弟,姐姐被婺城区检察院批捕;弟弟因未成年,且系受姐姐教唆而犯事,受到从宽处理。检察官说:“人际交往就怕交友不慎、遇人不淑,要是被亲朋好友坑了,那更是有苦说不出。”
20岁的阿香来自金华城郊,在市区一家餐饮店当服务员,平时工资收入不高。没有钱怎么办?阿香就留意起身边的同事。同事小李刚买了一辆新的电动车,阿香就刻意与其套近乎,并偷偷配了小李的车钥匙。
阿伟是阿香的弟弟,今年刚满16周岁,到市区玩的时候就到姐姐这里来借宿。一天中午,阿香下班回来,看到小李的电动车停在楼下,心想下手的机会到了。回到住处后阿香就把想法跟弟弟说了,还跟弟弟约定:如果该电动车能卖3000元,自己拿2000元,阿伟可以分1000元,同时还教他怎么偷、怎么卖等。在姐姐的提示下,阿伟偷走了小李的电瓶车。
得手之后,阿伟根据姐姐的提示,骑到婺城区乾西乡湖头想把车卖掉,等了好久都没有买家。第二天,阿伟去某中学后面卖车时,被巡逻的民警发现。真相很快水落石出,姐姐阿香也被带进了派出所。
12月19日,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阿香,此次又以涉嫌盗窃罪被婺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弟弟阿伟因刚满16周岁,又系受他人指使下初次作案,最终,检察院对阿伟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定罪不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