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2日讯
这两天,在嘉兴火车站旁边开小旅馆的王先生正为扩大经营场所、改善内部装修忙得不亦乐乎,而就在前几天,他还为筹集经费发愁呢。
据了解,由于地理位置比较好,王先生的小旅馆生意挺不错,原有的场所和设备有点跟不上需求了。为此,他打算在过年之前扩大经营场所,同时也把内部设施改善一下。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资金方面有些紧张。
尽管资金缺口只有十多万元,但一下子倒还真是难住了他。“去银行贷款吧,授信额度有限,而且手续比较麻烦;跟朋友借吧,又不好意思开口。”无奈之下,他想到了向民间借贷中介求助。最后,在一家民间借贷中介的帮助下,仅用了3天时间,他就顺利地借到了15万元。
像王先生这样的小本生意,要在银行贷款本来就比较困难。而在当前金融危机下,原本就条件苛刻的商业银行更加惜贷,使得广大中小企业尤其是微小企业受资金瓶颈的限制越来越大。另一方面,由于整个经济环境不景气,手上有点闲钱的人,投资行为也越来越谨慎。这样就形成了一部分人苦于想要创业、却没有资金,另一部分人手上有钱、却只能存在银行“睡觉”的局面。
海盐县方鼎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卢爱华表示,今年初以来,至少已经遇到100多位像王先生这样的生意人。他说:“嘉兴作为发达地区,家庭存款在10万元以上,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而对于初次创业的人来说,10万元或许能办不少事情。如果能把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一方面为创业注入了动力;另一方面对放贷人来说,也更好地提高了资本收益,岂不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情?”
据介绍,仅今年一年,该公司就为136位创业者牵线搭桥,共借得资金2000万元。卢爱华告诉记者,民间借贷的市场需求很大,他们公司2007年从海盐起步,今年在海宁成立了分公司,10月份又在嘉兴设立了服务点。而在民间借贷最早浮出水面的海盐县,目前已有好几家像方鼎这样经过工商注册的中介服务公司。另外,桐乡等地也已有人开始借鉴这种模式,尝试为正规的民间借贷提供服务。
嘉兴最早从事“阳光下的民间借贷”的吴敏锋告诉记者,目前,由央行起草的《放贷人条例》草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民间借贷有望通过国家立法形式获得规范。他说:“这无论对借贷人还是放贷人来说,都将是一个重大的利好消息。”
【延伸阅读】
据《京华时报》报道,今后,在不非法吸收存款、借贷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4倍的前提下,个人有望合法注册从事放贷业务。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刘萍在出席跨国公司CEO圆桌会议时透露,由央行起草的《放贷人条例》草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民间借贷有望通过国家立法形式获得规范。
“中国信贷市场是被银行垄断的,《条例》的出台就是打破垄断,使一批符合条件放贷人注册放贷,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条例》的最大突破是允许个人注册从事放贷业务,刘萍说,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都可开办借贷业务,准入门槛参照今年央行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并可能适当放宽。其中关键点在于放贷的钱必须是自有资金,严禁吸收存款,“只借不收”;另外,借贷利率不能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公司老板和高管应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符合条件者向银行主管部门提请前置审批,再到工商部门注册。
根据草拟的《放贷人条例》,民间借贷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和农民,用动产和不动产作抵押。对于如何保障放贷人的利益,以避免出现更多的债务纠纷,刘萍认为,应该充分相信放贷人的智慧。她认为最重要的问题是有效地杜绝非法集资,“针对这个问题会有详细的规定,比如在规模上进行控制,一旦发现有人利用放贷非法集资,就将取消他的放贷资格”。